浙江省余姚市2月5日拍卖出让梅山路南侧等3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余国土告字[2021]1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梅山路南侧、兵马司路西侧地块等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条件、拍卖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等: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 坐落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土地使用年限(年) |
拍卖起始价 (以总价为准) |
保证金 (万元) |
|
总价 (万元) |
单价 (万元/亩) |
||||||||||
2021-1 |
梅山路南侧、兵马司路西侧地块 |
凤山街道 |
60620 |
住宅 商业 |
>1.0, ≤1.8 |
≤22% |
≥30%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98434 |
1082.5 |
20000 |
2021-2 |
子陵路北侧、兵马司路东侧地块 |
凤山街道 |
48012 |
住宅 其他商服用地 |
>1.0, ≤1.83 |
≤26% |
≥28%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74828 |
1038.9 |
15000 |
2021-3 |
中意宁波生态园海塘路东侧、兴滨路北侧地块 |
中意 生态园 |
224671 |
商务金融、零售商业、餐饮、旅馆、住宅、教育 |
1.5-1.88 |
≤35% |
≥23.8%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27800 |
82.49 |
5560 |
注: 1.2021-1号地块商业比例不超过10%;
2.2021-3号地块商业、商务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总计容面积的50%
3.2021-3号地块另外出让城市道路地下空间面积11569平方米,出让金已包含在起始价中;
4.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买条件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和规划条件书及附件;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 坐落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行业名称 |
容积率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
年亩均税收(万元/亩)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土地产出率(万元/亩) |
土地使用年限(年) |
拍卖 起始价 |
保证金 (万元) |
|
总价 (万元) |
单价(万元/亩) |
|||||||||||||
2021-4 |
中意生态园涛声路东侧、兴海路南侧地块 |
中意生态园 |
33863 |
工业/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
1.1-2.0 |
≥400 |
≥20 |
≥3.1 |
≥689 |
≥640 |
50 |
1524 |
30 |
305 |
注:1.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买条件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和规划条件及其他附件;
2.块竞得人需与所在地政府签订《余姚市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建设协议》;
3.竞得人另需向中意生态园管委会或管委会指定的下属国有公司缴纳出让地块内的已建基础设施费用437.9604万元,交款后该基础设施归竞得人所有,竞得人需具有国家钢铁行业产能指标,否则竞价无效,竞得该地块单位需在签订出让合同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根据余政办发[2011]134号文件精神,竞得人须在缴纳出让金同时缴纳土地成交款10%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担保、保险公司保函等形式),根据余土资发[2018]60号文件,竞得企业分类综合评价A、B类企业的履约保证金可按照土地成交款5%缴纳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参加本次竞买(凡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有关人员以及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
竞得人需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网上报名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非余姚市注册登记的竞得人必须在余姚市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
三、拍卖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信息发布于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博、余姚市信息公开平台、余姚日报等,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四、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1年1月9日至2021年2月5日;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19日9:00至2021年2月5日10:00时;
3.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1月19日9:00至2021年2月5日10:00时;
4.拍卖时间:2021-1号、2021-3号、2021-4号地块:2021年2月5日14:00 ,
2021-2号地块:2021年2月5日15:00。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并设有底价。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公告、须知、成交确认书等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联系地址: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余姚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余姚市南兰江西路288号)
咨询电话: 0574-62704141/62705134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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