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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界首市2月1日至2月10日挂牌出让规划尹湾路南侧等2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1-01-13

关键字:界自然资公告字〔2021〕1号

界自然资公告字〔2021〕1号

经界首市人民政府批准,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两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用途

出 让

年限(年)

规划指标要求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

 

竞价增幅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20】-49

界首市规划尹湾路南侧、规划沿河路东侧、规划李相路北侧、规划李庄路西侧

43707.83(合65.5617亩)

居住

居住70

商业40

不大于2.0

不大于22%

不小于

35%

6000

126万元/亩

 

 

1万元/亩

 

 

【2020】-50

界首市规划尹湾路南侧、规划支路东侧、规划李相路北侧、规划沿河路西侧

41956.99(合62.9355亩)

居住

居住70

商业40

不大于2.0

不大于22%

不小于

35%

6000

126万元/亩

 

 

1万元/亩

 

 

备注:上述两宗地建筑高度均不大于60米;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商业设施沿李相路或沿河路集中布置;其它详细指标按界首市城乡规划中心规划用地函〔2020〕42号文件执行。

本次挂牌方式供应的宗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1、根据安徽阜阳界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界高新函【2020】23号要求:竞买人或其母公司为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竞买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竞买人或其母公司拥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安徽省内混凝土装配式建筑施工面积不少于200万平方米(以施工许可证面积为准)。竞买人需承诺在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后,由其自身或其母公司施工企业负责项目施工,并按规定以招投标方式选择甲级工程监理单位负责项目工程监理。同时承诺按规划部门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及甲方同意经图审机构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实施工程建设,建成后包括地上计容面积、非计容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人防地下室)在内的全部项目整体出售给安徽融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上述两宗地采用“定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用于安置房建设,具体面积以竣工后实测面积为准,最终定购价款按建成后的实测面积计算,具体的购量及价格以受让人与安徽融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回购协议》为准,竞买人在报名时提交相应承诺书及相关材料和与安徽融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界首市田营科技园安置区回购协议》和《安徽阜阳界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确认函》,竞得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兑现承诺的,政府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另行处置。其他以签订的《回购协议》为准。

3、申请人或其股东成员此前有未履行与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定的《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可拒绝其竞买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4、上述两宗地周边及地块内的市政道路(规划尹湾路、规划沿河路、规划李相路 )由受让人进行代建,道路设计方案同房建设计方案一起提请市国土空间委员会研究。市住建局负责业务指导和建设过程监管及回购,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回购资金,回购价格按照审计价格进行结算。市城管局和市政工程处负责移交接收及后期管护。

5、根据规划要求,【2020】-49宗地内应配建一所不少于15班的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宜少于6750平方米。应结合学生出入口设置疏散广场。幼儿园建成后应无偿移交给教育主管部门。

6、上述两宗地竞得人须自土地交付之日起3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周期为24个月;绿建要求根据界建函【2018】2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2月8日,到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2月8日,到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8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2月9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2021年2月1日8时至2021年2月10日9时,挂牌地点: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挂牌现场会于2021年2月10日15时在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中,招拍挂主持人的佣金费用由宗地买受人支付(具体内容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三)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开发企业参加竞买土地的资金来源须使用合规的自有资金,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土地竞买资格。

(四)竞买人在报名时须书面承诺认真阅读地块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充分了解竞得土地后的履约条款,并对宗地进行了实地踏勘,对地块现状无异议,且不以宗地现状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愿意及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限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

(五)竞买人在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报价竞买。竞买人必须有一次以上的报价,有效报价须高于或等于底价,才能确定成交,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竞得人在挂牌成交后必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或定金。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界首市境外的,须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并由其与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七)出让金的缴纳:(1)定金: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定金为成交价的20%),多余部分转作土地出让金。(2)出让金缴纳期限:竞得人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剩余土地出让金,超期按违约处理。(3)每日按迟延缴纳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缴纳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不能缴清的,出让人可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八)竞得人除不可抗力外以任何理由逾期未履行上述要求的,市政府有权单方立即终止供地并没收合同定金。

(九)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界首市人民路1号市政府院内东C一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股)

联 系 人:于女士    王女士

 联系电话:0558-2851105      规划中心:0558-4885839

开户单位:界首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安徽界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20000332016110300000018

九、详细情况及未尽事宜以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释为准。

注意事项:1、土地竞买保证金须按时转入指定银行账户,延迟缴纳或缴错账户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2、转款时需备注地块编号和资金性质,如XX宗地竞买保证金。

 

 

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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