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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3月19日至4月2日挂牌出让湖东路东等2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1-02-26

关键字:通自然资规出告网(2021)第11号

 通自然资规出告网(2021)第11号

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2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出让年限(年)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增价规则及幅度

C21001

湖东路东、支路P南、十二号支路西、B大道北侧地块

11422.6

商业/商务金融用地

2 ≤ 容积率 < 2.5

建筑密度 ≤ 40

15 ≤ 绿化率

40

900

4283.475

10 (元/平方米)

C21002

湖东路东、文兴路南、静海大道西、B大道北侧地块

49223.67

商业/其他商服用地

2 ≤ 容积率 < 2.5

建筑密度 ≤ 40

15 ≤ 绿化率

40

4100

20300

500 (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3.竞得人须自持本地块全部地上办公建筑,在自持期限内,自持房屋须整体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得销售和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要抵押的,须整体办理抵押登记。本地块办公建筑自持年限为20年(自竞得人领取房屋不动产权证起计算),竞得人在自持期限内因司法强制执行等原因造成自持房屋事实转移的,须向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万元。本条款由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监督。 4.不得违反国家和省关于楼堂馆所的禁令。 5.①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三星级,建筑节能65%。②建筑产业现代化:地块内建筑高度12米(含12米)以上的建筑100%按照《江苏省装配式建筑综合评定标准》(DB32/T3753-2020)中的最低评定等级一星级建设(建筑高度100米以上的单体可不做装配式建筑)。本条款由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 6.项目应建设完善通畅的排水(雨、污水)管网,场地排水管网建设应当采用雨污分流技术,雨、污水排口需征求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意见;严格落实先排水、后接水的要求;切实落实节水“三同时”;规划用地面积在两万平方米以上的,应当同步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有燃气用气需求的,红线范围内的燃气管网、设施要同步建设到位。本条款由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负责监督。 7.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按统一要求进行围挡,有完善的进出入口冲洗设施,防止车辆带泥上路;落实噪音、粉尘等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减少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本条款由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和南通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监督。 (二)C21002地块竞得人须按以下要求实施项目建设: 1.竞得人须在竞买成交后5个工作日(2021年4月12日)内向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财政局指定账户缴纳开工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并持《网上交易成交通知书》向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提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申请,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出具履约保证金缴纳等情况的意见(联系人:蒙檬;联系电话:15262890066),逾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竞得人须每天按延迟缴纳金额的1‰向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缴纳违约金。竞得人须在竞买成交后7个工作日(2021年4月14日)内完成资格审查,领取《成交确认书》,逾期缴纳履约保证金超过资格审查截止期限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按照《南通市区经营性用地网上挂牌出让须知》规定处理。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商办自持承诺书、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意见、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财政局出具的履约保证金缴款凭证等材料。竞得人须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2021年4月16日)内与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持《成交确认书》、《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与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竞买资格:上述两宗地块: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企业(含其法人代表另行成立的企业)不得参与地块的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如有需要,竞得人请按有关规定自行申请获得房地产开发相应资质。(一)C21001地块竞得人须按以下要求实施项目建设: 1.竞得人须在竞买成交后5个工作日(2021年4月12日)内向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财政局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开工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竣工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装配式建筑保证金人民币600万元),并持《网上交易成交通知书》向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提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申请,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出具履约保证金缴纳等情况的意见(联系人:蒙檬;联系电话:15262890066)。逾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竞得人须每天按延迟缴纳金额的1‰向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缴纳违约金。竞得人须在竞买成交后7个工作日(2021年4月14日)内完成资格审查,领取《成交确认书》,逾期缴纳履约保证金超过资格审查截止期限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按照《南通市区经营性用地网上挂牌出让须知》规定处理。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办公自持承诺书、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意见、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财政局出具的履约保证金缴款凭证等材料。竞得人须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2021年4月16日)内与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持《成交确认书》、《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与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竞得人在约定交地后12个月内开工建设(项目全部办结施工许可证,并桩基开工),由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会同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开工保证金(不计利息);若未按期开工,则由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会同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违约情况后,竞得人按合同约定缴纳延期开工违约金(按成交价每天收取0.1‰),凭违约金缴纳凭证于5个工作日内到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办理开工保证金退还手续。竞得人在约定交地后48个月内全部竣工(以领取项目最后一期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合格证为准)。若按期竣工,由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会同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竣工保证金(不计利息);若未按期竣工,则由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会同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违约情况后,竞得人按合同约定缴纳延期竣工违约金(按成交价每天收取0.1‰),凭违约金缴纳凭证于5个工作日内到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办理竣工保证金退还手续。项目通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竞得人凭项目竣工备案证明到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办理装配式建筑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手续,若未通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则装配式建筑保证金不予退还。本条款由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落实,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各自职责负责监督。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02月27日 至2021年03月18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南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1年03月19日至2021年03月31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03月31日11时0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

地块编号:C21001;

报名时间:2021年03月19日09时00分至2021年03月31日11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3月19日09时00分至2021年03月31日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03月19日09时00分至2021年04月02日11时00分;

2、

地块编号:C21002;

报名时间:2021年03月19日09时00分至2021年03月31日15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3月19日09时00分至2021年03月31日15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03月19日09时00分至2021年04月02日15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2.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按照《南通市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通房发[2018]122号)和《关于调整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标准的通知》(通住建发[2019]89号)执行,并将竣工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和装配式建筑保证金人民币600万元,共计1100万元,纳入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售资金监管,不再另行收取。 3.竞得人在约定交地后9个月内开工建设(项目全部办结施工许可证,并桩基开工),由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会同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开工保证金(不计利息);若未按期开工,则由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会同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违约情况后,竞得人按合同约定缴纳延期开工违约金(按成交价每天收取0.1‰),凭违约金缴纳凭证于5个工作日内到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办理开工保证金退还手续。竞得人在约定交地后36个月内全部竣工(以领取项目最后一期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合格证为准)。若按期竣工,竞得人凭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及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确认函,到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竣工保证金(不计利息)拨付手续;若未按期竣工,则由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会同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违约情况后,竞得人按合同约定缴纳延期竣工违约金(按成交价每天收取0.1‰),凭违约金缴纳凭证于5个工作日内到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竣工保证金(不计利息)拨付手续。项目通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竞得人凭项目竣工备案证明到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装配式建筑保证金(不计利息)拨付手续;若未通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则装配式建筑保证金不予退还(从监管的预售资金中扣除)。本条款由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落实,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各自职责负责监督。 4.竞得人如为南通创新区外注册企业,则须在南通创新区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由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新公司股权不得擅自转让,不得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本条款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落实,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 5.功能区四的地下空间仅用于停车、通道等,面积约9503平方米。竞得人须自持上述地下空间,不得出售。本条款由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 6.竞得人须自持本地块全部地上商业建筑和不低于4万平方米的办公建筑。在自持期限内,自持办公及商业建筑须分别整体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得销售和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要抵押的,须整体办理抵押登记。本地块办公建筑自持年限为20年、商业自持年限为40年(自竞得人领取房屋不动产权证起计算),竞得人在自持期限内因司法强制执行等原因造成自持房屋事实转移的,须向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万元。本条款由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监督。 7.涉及商业房屋的设计、审批、建设和销售管理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商业房地产项目管理的意见》(通政发[2014]64号)执行。 8.不得违反国家和省关于楼堂馆所的禁令。 9.①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三星级,建筑节能65%。②建筑产业现代化:地块内建筑高度12米(含12米)以上的建筑100%按照《江苏省装配式建筑综合评定标准》(DB32/T3753-2020)中的最低评定等级一星级建设(建筑高度100米以上的单体可不做装配式建筑)。本条款由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 10.项目应建设完善通畅的排水(雨、污水)管网,场地排水管网建设应当采用雨污分流技术,雨、污水排口需征求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意见;严格落实先排水、后接水的要求;切实落实节水“三同时”;规划用地面积在两万平方米以上的,应当同步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有燃气用气需求的,红线范围内的燃气管网、设施要同步建设到位。本条款由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负责监督。 11.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按统一要求进行围挡,有完善的进出入口冲洗设施,防止车辆带泥上路;落实噪音、粉尘等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减少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本条款由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和南通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监督。

特别提醒,因电子认证(CA)系统升级,各设区市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将于2020年9月15日不再支持江苏CA颁发的数字证书登录及交易,请持有江苏CA数字证书的用户尽快去相应证书办理点办理新的数字证书(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7.html),以免影响使用。原证书未过期用户携带原证书至国信CA证书办理点可享受免费换发服务。 
未使用江苏CA的用户不受影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通市工农路150号

联系电话:0513-59001186、59001958、59001982

联系人:*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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