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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安土让告字[2010]13号)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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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孝丰镇2009-15、2009-16号地块 宗地面积:  53421平方米 宗地坐落:  孝丰镇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8 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500万元
起始价:  5450万元 加价幅度:  
备注:  1.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 2.其他按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09月28日2010年10月18日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09月28日2010年10月18日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8日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10月18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0年10月19日09时30分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设有保留价。
    2、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三名,则该宗地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或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
    联 系 人:国土局 冯小姐 周先生 招投标中心 宋小姐
    联系电话:国土局(0572-5021600) 招投标中心(0572-5129118)
    开户单位: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安吉县工商银行
    银行帐号:1205290009000097014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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