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4月1日拍卖出让东至泉潭路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庆自然资告字〔202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决定采取拍卖方式出让庆自然出字[2021]009号、01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叫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庆自然出字〔2021〕 009号 |
东至泉潭路、南至河道、西、北至空地 |
2660.36(4亩) |
加油加气站用地 |
≤0.5 |
≤30% |
≥15% |
40年 |
1200(300万元/亩) |
600 |
庆自然出字〔2021〕 010号 |
东至泉河路、安风路、西、北至空地 |
4652.04(6.98亩) |
加油加气站用地 |
≤0.5 |
≤30% |
≥15% |
40年 |
2100(301万元/亩) |
1050 |
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起叫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测为准。地块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竞买。
1.竞买人在竞买申请时,须提供商务部门颁发的成品油经营批准文件或商务部门书面出具的成品油经营预核准相关文件。可以联合竞买(不超过3家),联合竞买人中至少有一家符合上述竞买条件。
2.禁止目前在安庆市城区范围内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竞买。
三、出让方式
出让方式:拍卖〔至报名截止,如有3家以上(含3家)报名,按期拍卖;如有2家报名,转为现场竞价〕。
四、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接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对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五、竞买登记
1. 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21年3月19日至3月31日到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老峰镇孵化园C1楼4012室)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到指定账户,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到安庆经开区财政局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再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到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申请竞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拍卖(或现场竞价)的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11时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于2021年3月31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竞买人在缴纳竞买保证金后,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六、时间和地点
1.拍卖(或现场竞价)日期:2021年4月1日9:00。具体时点由拍卖主持人根据现场情况调整。
2.出让活动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路215号)。
七、特别提示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时,应至少有一次有效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初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叫价。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或者要求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组织现场踏勘。
3.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九、联系方式及银行帐户
1. 联系方式
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市土地收储中心经开区分中心) 0556-5321105
2.竞买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开 户 行: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支行
账 号:20,000,217,334,510,300,000,018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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