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国土资(挂)告字(2010)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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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国土资(挂)告字〔2010〕8号
经海门市人民政府批准,海门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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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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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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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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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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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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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
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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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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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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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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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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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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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19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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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镇东海路南、珠江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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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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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其它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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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40(其中规划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其它商服、公建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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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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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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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多层建筑高度<24米,规划高层建筑高度按建筑设计方案合理确定;地下空间利用控制在自然地坪以下10米内,不包括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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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其它商服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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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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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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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19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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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上海路西、北纳潮河南、南纳潮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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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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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其他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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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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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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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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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面高度<24米,基础埋深≤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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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其他商服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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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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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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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9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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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镇秀山路南、富江路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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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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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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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大棚面积按相关规定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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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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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绿地率不足部分可采取异地绿化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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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地面建筑高度≤50米;地下空间利用控制在自然地坪以下10米内,不包括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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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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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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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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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出让地块均为熟地挂牌出让,交地时达到红线外现状条件,红线内场地自然平整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得土地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立项的项目应符合《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资质等级要求。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2010年3月2日至2010年3月10日,到海门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市场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3月2日至2010年3月10日,到海门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市场向我局提出书面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10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3月1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海门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市场;挂牌时间为2010年3月2日8时30分至2010年3月12日10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报价采取电脑挂牌报价方式进行。
(二)增价幅度为每平方米人民币贰元或贰元的整倍数。
(三)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则参照土地拍卖规则进行电脑竞价。
(四)在停止挂牌报价后1小时内,曾提交过有效报价的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的,则参照土地拍卖规则进行电脑竞价。没有提出过有效报价的竞买人无电脑竞价的权利。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本期土地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本公告解释权归海门市国土资源局。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海门市长江路561号
联系电话:0513-82262605
联 系 人:张强生、陶丽丽
开户单位:海门市财政局国库科
开 户 行:江苏银行海门支行
帐 号:89681015201110000302
海门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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