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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来安县4月12日至4月21日挂牌出让水口镇水西村等2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1-03-23

关键字:来自然资规告字[2021]6号

 来自然资规告字[2021]6号

经来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来政秘 [2021]12号、19号文件),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及宗地号

土地位置

地块面积

土地

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

限高(米)

投资强

度要求

(万元/亩)

出让

年限

(年)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土地估

价报告

备案号

平方米

LASZ2021-7

341122102001

GB00011

水口镇水西村、104国道北侧

4602.00

6.90

商服(加油加气站)

1.0

40%

18

   -

40

1035

600

3403821

BA0055

LASZ2021-8

34112260001

GB00049

新城区陈郢路南侧、金禾人才公寓东侧

15779.00

23.67

商住

1.5-

2.5

25%

80

商服40

住宅70

3100

1600

3403821

BA0091

LAGY2021-16

341122700001

GB00269

汊河经济开发区诚信路东侧、王桥路北侧

32987.70

49.48

工业

≥1.2

≥40%

50

≥150

50

532

532

3403821

BA0099

LAGY2021-17

341122700001

GB00270

汊河经济开发区长宁路东侧、荣华路北侧

20312.80

30.47

工业

≥1.2

≥40%

24

≥150

50

254

254

3403821

BA0103

LAGY2021-18

341122101007

GB00009

半塔镇白云村、白云路北侧

13364.50

20.05

工业

≥1.0

≥40%

≥150

50

134

134

3403821

BA0096

LAGY2021-19

341122100002

GB00007 

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以北、友普新材料以东

37253.70

55.88

工业

≥1.2

≥40%

36

≥150

50

440

440

3403820

BA0522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本县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联合竞买人须同时到指定报名地点共同签署竞买申请书、也可以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指定其中一人作为代表参与竞买。

三、本次6宗地块均为无保底价挂牌出让,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编号LASZ2021-7号、LASZ2021-8号地块增价幅度均为每次50万元或其整数倍。LAGY2021-16号至LAGY2021-19号地块增价幅度均为每次1万元或其整数倍。 

四、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19日前,到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有效报价一次。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16时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4月19日17时前开具《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和成交确认地点在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安县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

七、挂牌时间为:

2021年4月12日8时至2021年4月21日9时整。

八、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交款、交地时间:

(一)地块成交后,编号LAGY2021-16号至LAGY2021-19号地块的竞得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需在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竞得人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土地使用权移交给竞得人。

(二)地块成交后,编号LASZ2021-7号至LASZ2021-8号地块竞得人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首付款,余款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竞得人在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办理交地,我局在30日内将土地移交给竞得人。

(三)未缴清成交价款,不核发《不动产权证书》,也不按成交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办证。

九、开工及竣工时间:

(一)编号LASZ2021-7号地块的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12个月内工程竣工。编号LASZ2021-8号地块的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24个月内工程竣工。

(二)编号LAGY2021-16号至LAGY2021-19号地块的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12个月内工程竣工。

(三)竞得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我局提出延建申请,经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供地条件均为按出让宗地界址内的现状净地。

(二)有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交纳。

(三)编号LASZ2021-8号地块住宅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31558平方米,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7889.5平方米。编号LASZ2021-7号地块绿地率不小于20%、LASZ2021-8号地块绿地率不小于35%。

(四)工业用地行政办公及服务设施占地比例均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大于生产用房建筑面积的30%;绿地率均不大于15%。

(五)编号LASZ2021-7号地块属《滁州市“十三五”成品油零售网点布局规划》来安县县域规划加油加气站点,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意见》文件精神,竞买人需事先到滁州市商务部门办理预核准手续。申请人未取得预核准手续的,其竞买申请不予受理(县商务局协同审核)。同时竞买人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书。

十一、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来安县新丰南路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3楼

联 系 人:蔡子豫  李磊  

联系电话:0550-2350217  5681223

十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一)开 户 行:安徽来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阳支行

帐    号:2001 0046 3560 6660 0000 012

(二)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县支行

帐    号:1213 0001 0400 11372

(三)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来安县支行

帐    号:2033 4112 2001 0000 0202 051

(四)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

帐    号:3400 1737 2080 5041 0040

 

 

2021年3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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