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4月22日拍卖出让宁波国家高新区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甬土告〔2021〕01012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名称 |
坐落 位置 |
土地用途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起始价(元/平方米) |
保证金(万元) |
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米) |
|||||||
甬储出2021-013号 |
鄞州区GX01-02-10(国家高新区)地块 |
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靠院士路(三官堂大桥),西、南至规划公交首末站地块,北至甬江大道 |
零售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 |
4012 |
地面地价21000 |
1700 |
R≤0.5 |
≥30 |
- |
≤15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禁止被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参加竞买。禁止在宁波市范围内被认定为企业原因闲置土地且尚未处置到位的企业及其主要投资人(控股股东)参加竞买。具体竞买资格及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三、拍卖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四、拍卖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一)拍卖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日15:00至2021年4月21日16:00;
(二)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1年4月21日16:00(银行到账时间);
(三)拍卖开始时间:
2020年4月22日10:00;
五、竞得入选人确定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六、其他事宜
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交易机构联系人:吴老师、顾老师
咨询电话:0574-89288941、89284788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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