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安土让告字[2010](工)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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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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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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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
|
土地用途
及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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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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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额
|
规划要求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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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1
|
梅溪镇
石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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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11
|
工业
(金属制品)
50年
|
290
|
58
|
不低于3328万元
|
1.0
|
45%
|
梅溪2008-2B
|
|||||
2
|
梅溪镇梅溪村
|
7120
|
工业
(纺织服装
制造业)
50年
|
121
|
25
|
不低于1068万元
|
1.0
|
45%
|
月亮山6-2
|
|||||
3
|
梅溪镇
石龙村
|
9673
|
工业
(纺织业)
50年
|
166
|
33
|
不低于1450万元
|
1.0
|
45%
|
梅溪2008-12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得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工业企业资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均不设底价。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挂牌文件》或查阅安吉县招投标中心(网址:http://www.ajztb.com)。
四、申请人可于 2010 年 2 月 4 日至 2010 年 3 月 5 日15:00时前,到安吉县招投标中心(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提交书面申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0 年 3 月 5 日15:00时。
五、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为: 2010 年 2 月 24 日至 2010 年 3月 9日上午9:00时。
七、有关要求:
1、付款时间: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成交地价款;
2、其他具体规划要求按安吉县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或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
联系电话: 国土局(0572—5030246) 招投标中心( 0572—5129118)
联 系 人: 国土局 冯小姐 韦小姐 招投标中心 魏女士 宋小姐
开户单位: 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开 户 行: 安吉县工商银行
账 号: 1205290009000097014
浙江省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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