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瑞安市4月29日至5月14日挂牌出让南滨江景观带一期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瑞土告字〔2021〕14号
经瑞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瑞安市南滨江景观带一期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组织公开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总用地 面积(㎡) |
出让用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起始地价 (万元) |
|||
瑞安市南滨江景观带一期地块 |
2021XG004号 |
瑞安市飞云街道,东、南至飞云江防洪提,西至瑞文公路,北至规划道路 |
175995.87㎡(263.99亩) |
总用地面积175995.87㎡(263.99亩),其中城镇住宅用地118575.36㎡(177.86亩)、商业用地25392.57㎡(38.09亩)、旅馆用地22746.78㎡(34.12亩)、商务金融用地1333.35㎡(2.0亩)、教育用地6014.48㎡(9.02亩)、文化用地、体育用地1933.33㎡(2.90亩)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教育用地、文化用地、体育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40年、教育用地、文化用地、体育用地50年 |
244256.20 |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各项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建筑面积(㎡) |
||||||
48851.24 |
≤2.41,其中1.5<商业商务康体娱乐≤1.72,1.0<住宅≤2.77,文化设施≥1.07,0.8<幼儿园≤0.82,(各地块容积率详见第二部分分地块经济技术指标和要求)。 |
≤50%(详见各分地块经济技术指标和要求) |
≥20%(详见各分地块经济技术指标和要求) |
≤100m(详见各分地块经济技术指标和要求) |
≤424532㎡,其中文化体育设施建筑面积≥5800㎡、74210㎡<商业商务康体娱乐建筑面积≤85050㎡,118576㎡<住宅建筑面积≤328751㎡、4908㎡≤幼儿园建筑面积≤4931㎡(各地块建筑面积详见各分地块经济技术指标和要求)。 |
备注:具体各项规划指标和要求详见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瑞规条字〔2021〕2号)。
(一)有关注意事项:
1、南滨江一期出让地块分三个批次办理地块立项、不动产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竣工备案,具体批次分为01-04、02-01、02-02、02-45住宅地块,02-15、03-04、03-07b商业地块,03-06、03-07a住宅地块。本项目先启动01-04、02-01、02-02、02-45住宅地块施工,在土地成交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02-15、03-04、03-07b商业地块必须进场施工,在该商业地块进场施工后,允许办理03-06、03-07a住宅地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南滨江景观带一期地块作为整体地块带城市设计概念方案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并采用项目监管合同和土地出让合同双合同管理,项目监管合同由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把关。该项目监管合同线下咨询签约,有意向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之前需向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咨询,并全面阅读和充分了解《瑞安市南滨江景观带一期地块项目监管合同》(以下简称监管合同)具体要求和合同内容,以免构成违约,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监管合同的内容没有异议并全部接受,以及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竞得该地块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天内先与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签订监管合同,再与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如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未在7天内与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签订监管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权利,并承担竞得土地后拒绝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违约责任。竞得人应按照监管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开发运营要求、建设品质要求、建设业态要求、运营要求、配建要求、履约保证、违约责任等要求开发建设本地块。
3、南滨江景观带一期地块以“地块开发服务+代建配套设施”模式出让。竞买人应全面阅读和充分了解《瑞安市南滨江生态科技园综合配套工程—南滨江一期景观提升工程(暂名)代建合同》(以下简称代建合同),具体代建范围、规模、建设内容、结算方式、支付方式、双方职责、违约责任、监管责任以代建合同内容为准,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代建合同的内容无异议并全部接受,以及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7天内,与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签订代建合同,再与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如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未在7天内与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签订代建合同,视为自动放弃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权利,并承担竞得土地后拒绝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违约责任。
(二)有关项目无偿配建要求:
(1)地块竞得者须在02-45地块内配建一所12个班的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601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4908平方米,造价标准不低于3200元/平方米,绿地率不低于30%,强弱电、智能、给排水、消防、地下出入口等设施独立设置。配建幼儿园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按规定需要配置的停车位(停车位需集中就近布置)等配套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市教育局。
(2)地块竞得者须在03-07b地块内配建一处文体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5800平方米,造价标准不低于10000元/平方米,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并配合做好不动产登记手续。
(3)02-15地块、03-04地块地下室合理布局并无偿配建不少于400个公共停车泊位,且不得设置机械停车位,可相互调剂,但须集中布置(不多于2处)。建设标准同等于地块自身配套停车泊位,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4)住宅按照《温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办法(试行)》(温民养〔2020〕73号)设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新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养老服务设施套内面积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0.2%且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 01-04地块、02-01与02-02地块、03-06与03-07a地块等三处每处各设置不少于300平方米集中配套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飞云街道办事处。
(5)02-15地块设置环网单元(开闭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环网单元(开闭所)等市政公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飞云街道办事处。
(6)各地块之间的地下空间在满足市政管线敷设、地下管线安全及过江隧道开挖的条件下允许完全贯通,贯通后公园景观绿地用地红线垂直投影范围内地下空间由地块竞得者无偿配建,归政府所有,但这些范围内的地下空间可以作为公共属性空间使用,无偿交由竞得人仅作为人防配套设施、商业配套停车位、住宅公共停车位及地下公共通道使用并管理,不得销售及租赁,设置的人防设施面积、停车位纳入规划条件中相应经济技术指标计算。幼儿园用地红线垂直投影范围下地下空间由竞得人无偿配建,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市教育局。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应当签订联合竞买协议书。
竞得人为自然人或企业登记注册地不在瑞安的,须在成交后6个月内,在瑞安市内登记成立具有相应开发资格的、由竞得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新公司(如联合竞买的,新公司的出资比例构成与竞得人在联合竞买协议书中约定的出资比例构成必须一致),并进行税务和统计登记,接受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独立法人新公司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有相应开发资格。出让人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办理新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新公司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竞得人对新公司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项下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挂牌竞标过程中,若地块竞价总报价小于317256.20万元时,以总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若地块竞价总报价达到317256.20万元时(竞拍地价溢价率达到29.9%,楼面地价7473元/㎡),地价予以锁定,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现场竞报配建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的程序,并以竞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人,每次竞报面积增幅为200平方米或200平方米的整数倍,配建的政策性住房(含全装修)应与商品房品质保持一致并集中布置,具体布置位置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与住建部门批准为准,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瑞安市人民政府,最终建设和移交的建筑面积不小于竞报的配建面积,且最小单元为套, 同时一套政策性住房无偿配建一个地下停车位建成后一并无偿移交瑞安市人民政府。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1年4月29日9时至2021年5月12日16时。
七、本次挂牌时间:2021年4月29日9时至2021年5月14日9时10分。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5月12日16时(通过外币方式交纳保证金相关竞买资格需手动确认的,需在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上传资料、确认资格)。
九、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2、该项目实施“限房价、竞地价”模式出让,该地块所建商品住房毛坯销售均价不高于17000元/平方米,地下停车位不高于100000元/个,具体由竞买人向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咨询。
十一、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科(瑞安市滨江大道满庭芳大楼三楼)、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科(瑞安市安阳街道文庄路777号市审批服务中心H区25号)
联系电话:0577-65879516(交易中心)、0577-65827295(资规局) 、0577-58852024 (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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