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如皋市5月6日至5月17日挂牌出让如城街道宁海东路以南等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皋自然资规挂告字[2021]12号
经如皋市人民政府批准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2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指标要求 |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R2021020 |
如城街道宁海东路以南、东皋路以东、福寿东路以北地段 |
66882 |
住宅/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
1.8 < 容积率 < 2.1 |
建筑密度 < 25 |
30 < 绿化率 |
70 |
30000 |
140452.2 |
50 (元/平方米) |
R2021021 |
如城街道宁海东路以南、仙鹤路以西、龙新家园以北地段 |
39095 |
住宅/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
1.8 < 容积率 < 2.1 |
建筑密度 < 25 |
30 < 绿化率 |
70 |
20000 |
82099.5 |
50 (元/平方米)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1)R2021020号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不超过4000㎡,商业沿南侧福寿路设置。该地块规划条件中明确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必须与主体建筑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核实,公厕、社区管理用房、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室内文体设施建设成本不列入住宅小区房屋开发建设成本,须由土地受让方无偿移交属地政府或市政府指定部门或单位。该地块需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并提交日照分析报告,充分考虑对R2021021地块的日照影响,相邻地块高层建筑之间均进行日照影响分析,日照影响分析按《江苏省日照分析技术规程》(DB32/T3702-2019)执行。该地块应全面落实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要求,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二星级标准,建筑设计方案通过绿色设计审查。详见规工设(2021)如字第15号规划条件。 (2)R2021021号地块规划条件中明确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必须与主体建筑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核实,社区管理用房、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室内文体设施建设成本不列入住宅小区房屋开发建设成本,须由土地受让方无偿移交属地政府或市政府指定部门或单位。该地块需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并提交日照分析报告,充分考虑对R2021020地块的日照影响,相邻地块高层建筑之间均进行日照影响分析,日照影响分析按《江苏省日照分析技术规程》(DB32/T3702-2019)执行。该地块应全面落实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要求,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二星级标准,建筑设计方案通过绿色设计审查。详见规工设(2021)如字第16号规划条件。 (3)R2021020、R2021021号地块网上交易平台确定的竞得人须于竞得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账号(账户名:如皋市财政局;开户行:建行如皋支行;账号:32001647236051117660)缴纳绿色建筑二星级履约保证金,单个地块的绿色建筑二星级履约保证金为2000万元。项目竣工后取得相应的绿色建筑等级评价后一次性退还保证金2000万元。网上交易平台确定的竞得人须凭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绿色建筑二星级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方可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与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竞买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R2021020与R2021021地块若为同一受让人,可统一规划,容积率等控制指标可相互调配使用。 (4) R2021020、R2021021号地块的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0天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若该地块溢价率超过50%或竞价轮次超过210轮时,则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天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5)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该地块的其他开发建设要求详见特别规定。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用地者含其另外成立的企业均不得参加土地竞买。另: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税收管理的意见》(皋政办发〔2009〕131号)要求:对于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中标者中标后应在如皋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由在如皋设立的公司办理相关土地手续。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04月16日 至2021年05月05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如皋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1年05月06日至2021年05月13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05月13日16时3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如皋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http://wwww.landnt.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
地块编号:R2021020;
报名时间:2021年05月08日08时30分至2021年05月13日16时3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5月06日08时30分至2021年05月13日16时30分;
挂牌时间:2021年05月06日08时30分至2021年05月17日09时00分;
2、
地块编号:R2021021;
报名时间:2021年05月06日08时30分至2021年05月13日16时3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5月06日08时30分至2021年05月13日16时30分;
挂牌时间:2021年05月06日08时30分至2021年05月17日14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根据国发〔2010〕10号、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规定,竞买人参加住房建设用地(包括含住房用途的综合用地)招拍挂出让时,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对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特别提醒,因电子认证(CA)系统升级,各设区市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将于2020年9月15日不再支持江苏CA颁发的数字证书登录及交易,请持有江苏CA数字证书的用户尽快去相应证书办理点办理新的数字证书(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7.html),以免影响使用。原证书未过期用户携带原证书至国信CA证书办理点可享受免费换发服务。
未使用江苏CA的用户不受影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如皋市解放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区301室
联系电话:0513-87315005
联系人:刘女士、戴女士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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