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浙江省海宁市5月13日至5月26日挂牌出让长安镇长安路南侧等2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1-04-23

关键字:海自然资告字〔2021〕14号

  海自然资告字〔2021〕14号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二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序号

地块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公顷)

 土地用途

产业定位

规划指标要求

供地年限

(年)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

海自然字21042号

长安镇长安路南侧、越川路东侧

6.3585

城镇住宅用地

房地产开发

1.3-1.6

≤30%

≥30%

70

15620

78100

2

海自然字21050号

市区联合路南侧、管泾港东侧

3.8348

城镇住宅用地(商品房附属商业设施用地)

房地产开发

1.8-2.0

≤20%

≥30%

城镇住宅70、商业设施40

12680

63400

 

二、地块挂牌出让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

五、本次挂牌公告时间: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5月12日;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24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16:00时);

挂牌时间:海自然字21042号地块挂牌起始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10:00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10:00时;

        海自然字21050号地块挂牌起始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11:00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11:00时;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须知》。《挂牌出让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联系方式: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7657728  朱女士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海宁市梅园路203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7231919  0573-87235151 姚先生黄女士

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硖石街道为民路35号人民广场C5座10楼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9238069 朱先生

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5号502室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7292908 冯先生

长安镇国资公司,地址:海宁市长安镇朝花路6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7969291 邱女士

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  18932430170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4:00-17:00

八、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九、其他事项:

1、海自然字21042号地块:①当溢价率达到40%时,锁定限价,转入竞拍配建安置房面积,竞拍配建安置房面积最高者为受让人。竞买人竞拍配建安置房面积每次增加幅度为10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的整倍数。竞拍配建安置房按照7:3比例无偿移交属地国资公司、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户型、车位配比、不动产发票开具及产权转移登记等事项详见《海宁市长安镇长安路南侧、越川路东侧地块竞拍配建安置房协议书(样稿)》;②地块内现有的地下工程管线设施请与相关部门衔接,无法迁移的地块西侧DN800*400砼供电管线及电力井、DN500砼污水管、DN400砼供水管;地块南侧DN400-800砼污水管;地块东侧DN600砼污水管;地块北侧DN300砼污水管、DN300铸铁供水管等管线必须做好保护工作(详细管位见红线图)。

2、海自然字21050号地块:当溢价率达到30%时,锁定限价,转入竞拍配建安置房面积,竞拍配建安置房面积最高者为受让人。竞买人竞拍配建安置房面积每次增加幅度为120平方米或120平方米的整倍数。竞拍配建安置房按照1:1比例无偿移交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户型、车位配比、不动产发票开具及产权转移登记等事项详见《海宁市区联合路南侧、管泾港东侧地块竞拍配建安置房协议书(样稿)》。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3日   

热点聚焦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