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5月17日至6月2日挂牌出让宁波高新区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甬土告〔2021〕01015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坐落位置 |
土地用途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起始总价 (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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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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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储出2021-011号 |
鄞州区GX03-02-18(国家高新区)地块 |
宁波高新区GX03地段,东至聚贤路,南至江南景苑北区,西至浙大软件学院公交站,北至腊梅路 |
商务金融及配套用地 |
2785 |
1831.98 |
400 |
1.5≤R≤2.0 |
≥20 |
≤45 |
≤24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禁止被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参加竞买。禁止在宁波市范围内被认定为企业原因闲置土地且尚未处置到位的企业及其主要投资人(控股股东)参加竞买。具体竞买资格及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三、挂牌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四、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一)挂牌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9:00至2021年5月31日16:00;
(二)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5月31日16:00(银行到账时间);
(三)挂牌报价时间:2021年5月17日9:00至2021年6月2日10:00;
五、竞得入选人确定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六、其他事宜
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交易机构联系人:吴老师、顾老师
咨询电话:0574-89288941、89284788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