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望江县5月21日拍卖出让雷池乡华莲公路北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望自然资规告〔202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望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021-8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建筑控制高度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叫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m) |
||||||||
2021-8 |
雷池乡华莲公路北侧、东洲路西侧 |
18米 |
12383.57 (合18.58亩) |
住宅用地(兼容商服) |
≤1.5 |
≤30% |
≥35%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900.00 (48.44万元/亩) |
450 |
备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均以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要求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和出让信息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起叫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实测结果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凡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及个人,均可申请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及拖欠土地出让价款者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出让方式
采取拍卖方式出让,若报名人数不足两家的,取消竞拍活动。
四、竞买约定
1.竞买人在竞买申请时,须缴纳2021-8地块的竞买保证金。
2.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3.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五、竞买登记
1.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20日到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新区C区)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到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到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务室确认,再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到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申请竞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12时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21年5月2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竞买人在竞买保证金缴纳后,还必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六、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2021年5月21日上午。拟定时点:9:00时;具体时点由拍卖主持人根据现场情况调整。
2.拍卖活动地点: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政务新区C区)。
3.在拍卖活动时,所有地块的竞买人须于拍卖时间前30分钟到达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候。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组织,依次进入拍卖活动现场。
七、特别说明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竞得人为自然人或是外地注册登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竞得土地后,须在我县成立具有税收缴纳主体资格的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3.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为准。
十、联系方式、联系人、地址及银行账户
1.联系方式: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56-7171183
2. 联系人:吴女士 檀先生
3.联系地址:华阳镇府前路
4.竞买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望江东洲路支行
账 号:182702054165
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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