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太湖县5月20日拍卖出让晋熙镇普贤路北侧海会路东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TH-04单元10-06号地块出让公告
经太湖县人民政府批准,太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TH-04单元10-06号地块(晋熙镇普贤路北侧海会路东侧)一宗房地产开发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概况及主要规划指标:
地块 编号 |
地块 名称 |
座落 |
面积 (㎡) |
用途 |
容积率 |
出让年限(年) |
202102 |
TH-04单元10-06号地块 |
晋熙镇普贤路北侧海会路东侧 |
37838.1 |
住宅,商业的兼容比例不大于10% |
1.0≤容积率<2.0 |
商业40 住宅70 |
其他用地条件见公开出让文件。
二、出让方式及报名条件:
采取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竞买人数不足两家时采取挂牌出让方式。竞买人应具备三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不含暂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被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公开平台披露有土地市场领域失信行为的;申请竞买时,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评定信用档案等级为B级及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地块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如下:
地块 编号 |
土地起始价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202102 |
19500 |
50 |
25500(含无偿代建TH—04单元10—07号地块小学建设监管资金6000万元) |
四、竞买约定
1.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前,应自行对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本次出让土地及代建学校土地均按照现状交付。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五、特别说明
1、竞得人须在TH—04单元10—07号地块(普贤路与五羊路交叉口)无偿代建太湖县新城小学普贤路分校,办学规模为24个教学班,占地面积20435.93平方米,新建校舍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14305平方米,代建小学规划设计与工程建设须满足《TH—04单元10—07号地块代建小学—太湖县新城小学普贤路分校最低交付标准》(标准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的全部要求,代建学校须与本次出让地块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学校产权归太湖县教育局。
2、竞买人报名时须同步缴纳无偿代建小学建设监管资金6000万元至土地竞买保证金账户,方可取得报名资格。成交后该项资金转至太湖县教育局账户(不计息),太湖县教育局按代建小学工程进度分次拨付竞得人监管资金。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先与太湖县教育局签订《TH—04单元10—07号地块小学--太湖县新城小学普贤路分校无偿代建合同》(合同文本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竞得人须按该无偿代建合同的约定完成代建小学的建设及交付,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六、竞买申请与登记:
有意竞买者应于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19日17:00时前持竞买申请书及竞买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到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公开出让文件,提出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办理报名手续。
七、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拍卖时间:2021年5月20日10:00时。
公开挂牌时间: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6月2日16:00。报名时间顺延至2021年5月31日17:00时。
八、联系方式:
出让方:太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太湖县新城建设路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0556-4160833
交易平台: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太湖县晋熙镇龙山路与天华路交界处
联 系 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 0556-4186010
九、接受竞买保证金账户和账号:
账户名称: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安徽太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山支行
账 号: 20000554299910300000042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为准。
太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