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如皋市5月31日至6月10日挂牌出让长江镇海坝社区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皋自然资规挂告字[2021]15号
经如皋市人民政府批准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指标要求 |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R2021022 |
长江镇海坝社区13、14、17组地段 |
20422 |
其它/科研用地 |
1.1 < 容积率 < 1.5 |
建筑密度 < 40 |
20 < 绿化率 |
50 |
200 |
961.8762 |
10 (元/平方米)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1)该地块需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图必须明确绿地范围、配电房位置,各项指标必须准确,区内各管现、智能化系统必须按规范布置,雨污实行分流排放。该地块应全面落实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要求,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一星级以上标准,建筑设计方案通过绿色设计审查。详见规工设(2021)如字4号规划条件。 (2)该地块须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标准进行建设,并建成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工建设、九个月内施工至正负零,十八个月内主体封顶,两年内竣工验收,两年半内正式运营。竣工验收后两年内建成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产业园(以科技厅的认定文件为准),三年内建成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以科技部的认定文件为准)。该地块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均为自持,不得分割销售、对外转让。孵化器须建立项目联合评审机制,入孵企业需经如皋市科技局、长江镇人民政府以及环保、安监等部门联合审核把关后方可入驻。 (3)竞得人应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孵化器的设计、装修标准须符合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验收的标准。孵化器登记注册后,应按孵化器的要求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创造条件做好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工作。 上述(2)、(3)款由长江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和后续执行监督。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用地者含其另外成立的企业均不得参加土地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05月10日 至2021年05月30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如皋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1年05月31日至2021年06月07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06月07日16时3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如皋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http://wwww.landnt.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
地块编号:R2021022;
报名时间:2021年05月31日08时30分至2021年06月07日16时3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5月31日08时30分至2021年06月07日16时30分;
挂牌时间:2021年05月31日08时30分至2021年06月10日11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特别提醒,因电子认证(CA)系统升级,各设区市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将于2020年9月15日不再支持江苏CA颁发的数字证书登录及交易,请持有江苏CA数字证书的用户尽快去相应证书办理点办理新的数字证书(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7.html),以免影响使用。原证书未过期用户携带原证书至国信CA证书办理点可享受免费换发服务。
未使用江苏CA的用户不受影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如皋市解放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区301室
联系电话:0513-87315005
联系人:刘女士、戴女士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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