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龙港市7月5日至7月16日挂牌出让龙港市新城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龙资规告字[2021]20号
经龙港市人民政府批准(龙政发〔2021〕82号),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决定挂牌出让龙港市新城XC-1-41、XC-1-32b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龙港市新城XC-1-41、XC-1-32b地块 |
宗地 面积 |
总用地面积45836.6㎡,其中:XC-1-41地块用地面积17450.85㎡、XC-1-32b地块用地面积28385.75㎡ |
宗地坐落 |
龙港市新城月湖路南侧、城展路北侧、新城大道西侧 |
出让 年期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40年 |
容积率 |
≤2.5且≥1.9 |
计入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 |
XC-1-41地块≤43627.13㎡且≥33156.62㎡,XC-1-32b地块≤70964.38㎡且≥53932.93㎡ |
绿地率 |
XC-1-41地块≥20%、XC-1-32b地块≥35% |
建筑高度 |
XC-1-41地块:145米≤地块建筑主体高度≤200米,构筑物高度≥180米、XC-1-32b地块:27米≤住宅建筑高度≤80米 |
土地用途 |
XC-1-41地块为旅馆用地、XC-1-32b地块为城镇住宅用地,均兼容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 |
建筑密度 |
XC-1-41地块≤40%、XC-1-32b地块≤22% |
竞买保证金 |
48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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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24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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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21年 7月5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1年7月16日09时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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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以《规划要点》公告挂牌出让,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与《规划要点》相同的《规划条件》作为附件,XC-1-41地块、XC-1-32b地块二宗地采用搭配一起(XC-1-41地块带总平面图和建筑效果图)同时挂牌出让。竞得人必须在竞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先与龙港市新城开发建设中心签订《龙港市新城XC-1-41、XC-1-32b地块项目开发协议书》(见出让须知附件),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再凭已签订的上述协议与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竞得人须在XC-1-41地块投资建设一座五星级标准酒店,酒店建筑总高度(不含架构)不低于145米(含),构筑物高度达到180米以上,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0平方米,宴会厅不小于1000平方米,客房数不少于250间 ;酒店竣工验收实现正式开业并经政府验收后,须自持满八年后,方可整体转让,不得分割转让。 3、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包括土地出让金,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税费。 4、本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 |
具体情况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二、参加竞买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二)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新公司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买人如为龙港市域外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龙港市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竞买人如为龙港市域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在龙港市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当地块竞价总价未达到31200万元时,按价最高者竞得方式确定竞得人,当地块竞价总价达到31200万元时,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竞报配建配套用房(政策性住房)面积的程序,每次竞报面积增幅为10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的整数倍,并以竞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人,最高竞报面积为40000平方米,首个竞报最高配建面积的竞买人直接确定为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 2021年7月5日09时00分至 2021年7月14日17 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7月14日17 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缴款方式:竞得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总地价款,余额三个月内缴清。
九、联系方式、现场咨询:
(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龙港市西一路181号)
联系电话:0577-59902566
(二)、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407)
联系电话:0577-68099707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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