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电子电器科技产业园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关键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洞头县人民政府批准,洞头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2010年 12月6日上午8:00 至2010年12月15日下午4:00时止的工作日,在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洞头县洞头县电子电器科技产业园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座落
洞头县电子电器科技产业园地块用地座落在洞头县南塘工业区B-07b地块。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较为便捷,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完善。
二、出让地块规划用途、规划条件、面积及出让年限
挂牌出让洞头县电子电器科技产业园地块,总用地面积34109.7平方米,出让建设用地面积34109.7平方米(51.1645 亩),1.0≤容积率≤2.4,35%≤建筑密度≤45%,10%≤绿地率≤20%,3410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1863.28平方米,建筑限高45米,其中工业建筑限高24米,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出让年限为50年。出让地块其他相关经济技术指标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2010]洞规设字 09号)。
三、挂牌出让起始价
本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392万元(包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本次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挂牌出让设有底价,竞买人最高报价等于或高于底价的出让成交。
四、竞买要求
1、参加该地块竞买必须是电子电器、机电及配套行业的公司、企业。竞买者竞买资格由县经贸部门审核。
2、该地块采用企业联合报名参加竞买,联合报名的企业需在12家(含12家)以上,参加竞买时需同县工业区建设指挥部签订工程建设协议书。
3、竞买人若县域外公司,竞得地块后应在本地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并在报名申请时明确拟成立的新公司名称、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五、相关条件
1、该地块的建设方式采取总部+生产基地形式,生产基地企业厂房参照标准厂房设计。
2、参加竞买的联合报名企业需事先提供各企业之间用地面积分摊约定书。
3、竞得者入园的产业项目必须符合园区环保要求,并按相关规定做好环境影响评估和必要的环保设施建设。
六、挂牌报名事项
凡有意参加本地块的竞买者必须于2010年11月16日至2010年12 月13 日期间的(工作日)到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管理科提出竞买申请,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领取与挂牌地块相关的资料(每份200元)。报名时须携带企业(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的须另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经贸部门审核意见、工程建设协议书、用地面积分摊约定书,竞买者如属国有企业(公司)的,还须提交主管部门同意参加竞买的批准文件,同时缴纳竞买保证金300万元人民币(不计利息)。
开户行:洞头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帐号:201000018566624
户名: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七、现场踏勘的时间、地点
踏勘时间:竞买者报名时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带到现场踏勘。集合地点: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管理科
八、联系电话:
0577-63383908 陈先生(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7-63482026 宋先生(洞头县国土资源局)
洞头县国土资源局
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0一0年十一月十六日
- ·
- ·
- ·
- ·
- ·
- ·
- ·
- ·
- ·
- ·芜湖土储谋篇2023,主动对接浙系品
- ·淮北地产走进品牌浙商,精准推进多
- ·濉溪地产主动应对下行行情,精准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