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石台县7月12日至7月21日挂牌出让大演乡永福村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 石自然资规出告字【2021】04号
经石台县人民政府批准,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该宗地出让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出让 起始价 (万) |
加价 幅度 (万/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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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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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2021-4号 |
大演乡永福村 |
2177.22 |
商住用地 |
不高于1.5 |
不高于55% |
不低于3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60 |
82 |
2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并明确以一个法人或自然人的名义参加。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超过底价,否则不成交。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7月19日到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股获取出让文件。申请人须于2021年7月19日16时前,向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16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五、2021年7月19日下午17点前完成申请人资格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挂牌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8时至2021年7月21日16时。
七、其它事项
1、竞得人须配建总建筑面积约1700平方米的房屋,具体位置由大演乡政府优先选定,项目通过验收后,大演乡政府按照2500元/平方米的价格进行回购;涉及到的有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该地块成交后十五日内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受让人须交清出让剩余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
3、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大演乡政府负责将出让地块内构建物拆除清空,交付给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
4、受让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一年内竣工。
联系电话:(0566)-6027220
联 系 人:王先生 仰先生
户名:石台县财政局
开户行:
1、中国工商银行石台支行,账号1316099029200032270;
2、中国农业银行石台县支行,账号12066001040009762;
3、安徽石台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20000075590710300000106;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石台县支行,
账号100124458420010003
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