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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宁市7月30日至8月12日挂牌出让盐官镇规划四路南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1-07-12

关键字:海自然资告字〔2021〕28号

 海自然资告字〔2021〕28号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序号

地块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公顷)

土地用途

产业定位

规划指标要求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开工后半年内投资额(万元)

年均销售(万元/公顷)

年均税收

(万元/公顷)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人才指数(分)

供地年限

(年)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1

海自然字21052号

尖山新区祥虹路东侧、永泰路南

1.6800

工业用地

专用化学品制造

0.8-2.5

≤55%

5760

/

投产后3年9240

投产后3年480

≥3.3

≥996.7

≥8

50

76

760

2

海自然字21059号

斜桥镇姚九线南侧、庆川路东侧

1.8067

工业用地

生物药品制造

2.0-2.5

≤60%

6000

/

投产后3年10230

投产后3年600

≥3.03

≥1247

≥6

50

83

830

3

海自然字21090号

盐官镇规划四路南侧、桃园路西侧

0.1982

商业用地(宾馆用地)

/

1.3-1.6

≤35%

6000

800

 /

竣工运营后3年150

/

/

/

40

30

150

二、挂牌出让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申请人必须符合工业项目产业定位等准入要求,地块报名前须通过海宁市工业项目准入评价。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

五、本次挂牌公告时间:2021年7月10日至2021年7月29日;

报名时间: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10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16:00);

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10: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10:00;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须知》。《挂牌出让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联系方式: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7657728  朱女士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海宁市梅园路203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7231919  0573-87235151 曹先生黄女士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4:30-17:30

八、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置投资强度、年均销售、年均税收等建设条件(具体详见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表格)。成交后受让方除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须与属地政府或平台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使用协议》(项目投资管理合同),并及时报出让人、海宁市发改局、海宁市经信局备案。

2、海自然字21090号地块:①根据规划设计意见,如需保留建筑(建筑面积2968.54平方米),改造后建筑功能、间距等要求应同时满足安全、环保、地震、消防、卫生、防疫、抗震等部门的要求及《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②项目建成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80%无偿移交给盐官镇下属村(社)股份经济合作社,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取得无偿移交的资产后须整体自持,不得分割转让,另20%由竞得人自持,不得分割转让。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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