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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宁高工告〔2010〕第06号)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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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高淳县人民政府批准,高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No.2010GY20 双湖路以北、花园大道以西 7578.30 工业 ≥1.10 ≥30 ≤14 50 33 109.20 8万元或其整数倍

   1、编号:No.2010GY20
       建设内容:电子设备制造业
       投资强度:45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该受让宗地中用于工业建设项目的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7%,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高淳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1月19日至2010年12月08日,到高淳县国土资源局一楼103室(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1月29日至2010年12月13日,到高淳县国土资源局一楼103室(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3日1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2月13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高淳县国土资源局;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No.2010GY20地块:2010年11月29日8时30分 至2010年12月14日14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以上地块以现状对外公开出让,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三)以上地块挂牌出让面积以宗地界址图实测面积为准,实测面积的增减不改变挂牌成交价格,宗地界址图附后。(四)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15日内与挂牌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向出让人缴纳成交价款50%的土地出让金(其中15%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让金;余额土地出让金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60日内缴清。竞得人凭土地出让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有关手续。竞得人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向高淳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交地手续,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五)注意事项该地块上的所有问题由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负责协调解决。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江苏省高淳县淳溪镇宝塔路296号
        联系电话:025-57307913
        联 系 人:周峰
        开户单位:高淳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 户 行:江苏高淳农村合作银行
        账       号:2010000006707
 
高淳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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