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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鄂州市7月27日至8月5日挂牌出让红莲湖新区望湖四路东侧等11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1-07-09

关键字:G[2021]013-034号地块

 G[2021]013-034号地块

 

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鄂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政府以线下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二十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单位:平方米  年   万元

地块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

面积

用途

年限

容积率

绿

建筑

密度

投资强

度/亩

竞买保

证  金

增价

幅度

每次

G(2021)013

红莲湖新区望湖四路东侧、云端一路北侧

39581.6

住宅/70

>1.0

≤2.2

≥30%

≤25%

200

12192

24383

50

G(2021)014

红莲湖新区望湖四路东侧、智慧二路北侧

89549.4

住宅/70

>1.0

≤2.2

≥30%

≤25%

200

27582

55163

50

G(2021)015

红莲湖新区望湖二路东侧、云端二路北侧

32675.7

商业/40

>1.0

≤3.5

≥25%

≤40%

200

10561

21122

50

G(2021)016

红莲湖新区未来三路东侧、云端二路北侧

13865.2

商业/40

>1.0

≤3.5

≥25%

≤40%

200

4320

8639

50

G(2021)017

红莲湖新区望湖四路西侧、云端二路北侧

21191.2

工业/50

≥1.0

≥20%

≤45%

300

270

539

5

G(2021)018

红莲湖新区未来三路东侧、云端一路北侧

51566.2

工业/50

≥1.0

≥20%

≤45%

300

655

1310

5

G(2021)019

红莲湖新区望湖三路东侧、云端一路北侧

28885.6

工业/50

≥1.0

≥20%

≤45%

300

413

825

5

G(2021)020

红莲湖新区创新一路东侧、云端二路北侧

23324.1

住宅/70

>1.0

≤2.3

≥30%

≤25%

200

7511

15022

50

G(2021)021

红莲湖新区创新一路西侧、云端二路北侧

64633.4

住宅/70

>1.0

≤2.3

≥30%

≤25%

200

20812

41624

50

G(2021)022

红莲湖新区望湖一路东侧、云端一路南侧

47770.8

住宅/70

>1.0

≤2.4

≥30%

≤25%

200

16052

32103

50

G(2021)023

红莲湖新区创新一路东侧、智慧二路北侧

63073.5

工业/50

≥1.0

≥20%

≤45%

300

912

1824

5

G(2021)024

红莲湖新区创新一路西侧、云端二路南侧

63260.5

工业/50

≥1.0

≥20%

≤45%

300

915

1830

5

G(2021)025

红莲湖新区望湖一路东侧、云端二路北侧

21763.7

工业/50

≥1.0

≥20%

≤45%

300

315

630

5

G(2021)026

红莲湖新区望湖二路东侧、云端二路南侧

36850.4

工业/50

≥1.0

≥20%

≤45%

300

533

1066

5

G(2021)027

红莲湖新区望湖一路东侧、智慧一路南侧

53654.4

住宅/70

>1.0

≤2.6

≥30%

≤25%

200

19531

39062

50

G(2021)028

红莲湖新区未来二路东侧、智慧三路北侧

59863.6

住宅/70

>1.0

≤2.5

≥30%

≤25%

200

20953

41905

50

G(2021)029

红莲湖新区望湖一路东侧、云端一路北侧

4727.4

商业/40

>0.8

≥40%

≤25%

200

705

1410

50

G(2021)030

红莲湖新区创新一路西侧、云端一路北侧

4660.8

商业/40

>0.8

≥40%

≤25%

200

695

1390

50

G(2021)031

红莲湖新区创新二路东侧、云端二路南侧

45529.7

工业/50

≥1.0

≥20%

≤45%

300

651

1301

5

G(2021)032

红莲湖新区创新二路东侧、云端二路北侧

27594.8

工业/50

≥1.0

≥20%

≤45%

300

395

789

5

G(2021)033

红莲湖新区创新二路东侧、云端一路北侧

25499.9

工业/50

≥1.0

≥20%

≤45%

300

365

729

5

G(2021)034

红莲湖新区望湖二路东侧、云端一路北侧

21604.2

工业/50

≥1.0

≥20%

≤45%

300

309

618

5

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要点原件和绿线图;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请登录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ezggzy.cn/)查看、下载出让文件,或在公告时间内随时到鄂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索取出让文件。

四、有意竞买编号为鄂州G[2021] 013-034号地块的申请人可于2021年8月4日17时前到鄂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并按出让文件指定的帐户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4日17时整。

五、鄂州G[2021] 013-034号地块挂牌出让时间及地点:2021年7月27日8:30时至2021年8月5日15时止,在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举行。

六、其他事项:

1、鄂州G[2021] 013-034号地块竞买人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不接受联合竞买;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公布的“黑名单”涉及的失信人和各级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竞买活动。

2、鄂州G[2021] 013-034号地块竞买人需根据(鄂州政发[2016]16号)文件要求缴纳社保资金。

3、鄂州G[2021] 013-034号地块交付土地时达到土地利用的条件:净地。

4、鄂州G[2021] 013-034号地块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交地确认书》,分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延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按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5、鄂州G[2021] 013-034号地块付款时限:成交后一个月内付款50%(含保证金),余款在3个月内全部付清。逾期出让人有权解除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并依法追究竞得人的违约责任。

6、鄂州G[2021] 013-034号地块需符合《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14]24号)、《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等文件及其相关规定。

7、鄂州G[2021] 013-019号地块竞买人须同时申请竞买G[2021] 013-019号七宗地块,分别缴纳以上七宗地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人须同时对此七宗地报价,报价等于或高于起始价为有效报价,再参与挂牌报价竞争,竞买人按照竞价增价幅度对七宗地同时加价,加价计入竞买人报价总价,总报价最高者为此七宗地竞得人。

鄂州G[2021] 020-026号地块竞买人须同时申请竞买G[2021] 020-026号七宗地块,分别缴纳以上七宗地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人须同时对此七宗地报价,报价等于或高于起始价为有效报价,再参与挂牌报价竞争,竞买人按照竞价增价幅度对七宗地同时加价,加价计入竞买人报价总价,总报价最高者为此七宗地竞得人。

鄂州G[2021] 027-034号地块竞买人须同时申请竞买G[2021] 027-034号八宗地块,分别缴纳以上八宗地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人须同时对此八宗地报价,报价等于或高于起始价为有效报价,再参与挂牌报价竞争,竞买人按照竞价增价幅度对八宗地同时加价,加价计入竞买人报价总价,总报价最高者为此八宗地竞得人。

8、特殊说明事项:

(1)竞得人注册地在鄂州市华容区的,在出让地块成交后,可自行决定是否设立新公司开发经营出让地块;竞得人注册地不在鄂州市华容区的,在出让地块成交后,必须在鄂州市华容区注册设立新公司进行开发经营(新公司必须为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设立等工作应当在3个月内完成。

(2)本次出让地块中的工业用地,按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亩均投资不低于300万元/亩,亩均实现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建筑容积率≥1.0。竞得人应在净地交付后5个月内启动工业地块开发,并在2年内运营,工业地块开始运营前,住宅项目可预售和销售规模控制在开发总量的50%之内。

(3)根据区域产业规划,本次出让地块重点用于发展数字经济、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网络信息及智能制造等产业。报名前,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园区产业准入门槛(详询华容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红莲湖新区管委会),竞得人承诺引入不少于1家省级大数据平台企业总部入驻。

(4)竞得人承诺引入2020年《财富》排行榜世界500强前100强且具有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评定的“2019年中国连锁百强”排行榜前10强的企业(包括所属集团公司或集团控股公司)进行商业服务设施管理和运营。

(5)挂牌成交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交地确认书》之前,竞得人需与华容区政府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及《建设运营履约监管协议》,对上述事项进行约定,具体事宜由华容区政府监督实施。

9、鄂州G[2021] 013、014、020、021、022、027、028号地块需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城市规划管理相关配建要求,配建幼儿园、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公共卫生间等公共配套设施,建成后其用地及房屋产权需无偿移交至相关主管部门。

七、至挂牌时间截止时,同宗地只有一个竞买人的,该竞买人即为竞得人;同宗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的,通过组织现场竞价,以报价最高者确定为竞得人。

 

联系单位:鄂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 系 人:雷晓云      余亮

联系电话: 0711—3351028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政府

二0二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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