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山2010年第一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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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
经无锡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授权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惠山分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工业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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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界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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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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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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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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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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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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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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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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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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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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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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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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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规惠地(M)2009-24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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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于惠山区钱桥街道西漳村、胜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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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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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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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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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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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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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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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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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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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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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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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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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体建设要求详见无锡市规划局惠山分局提供的规划文本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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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强度:均为250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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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资格及要求详见出让须知。
三、以上宗地在公告期内如没有申请参竞买的,由意向单位受让;如在公告期内有申请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将在规定时间、地点集中公开竞买,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于2010年1月13日至2010年2月2日16时前(有效工作日),到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惠山分局用地科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0年1月13日至2010年2月2日16时前(有效工作日),到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惠山分局用地科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资料。
经审查,具备参与竞买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在2010年2月2日16时前交纳保证金(有效本票或汇票),我局将在2010年2月2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受让人未能在下列时限内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文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然终止,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按扣除50%定金以外的剩余土地出让金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批、核准的项目,时限为12个月;
(2)由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省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准的项目,时限为9个月;
(3)由市、区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市、县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准的项目,时限为6个月。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地点为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惠山分局(文惠路16号);公开出让竞买时间为2010年2月3日14时整。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惠山分局
联系电话:0510-83592053
联 系 人:陆昊 张苗红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惠山分局对本《公开出让公告》有解释权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惠山分局
2010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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