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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8月24日至9月2日挂牌出让泰州医药高新区等2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1-08-02

关键字:泰地储告〔2021〕12号

 泰地储告〔2021〕12号

经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2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出让年限(年)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增价规则及幅度

泰地储告〔2021〕12-1号

泰州医药高新区凤凰东路南侧、凤凰河西侧约80米

7722

商住/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001 ≤ 容积率 ≤ 1.4

建筑密度 ≤ 35

30 ≤ 绿化率

70

1860

12400

200 (万元)

泰地储告〔2021〕12-2号

泰州医药高新区海陵南路西侧、云龙湖路南侧

19365

商住/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7 ≤ 容积率 ≤ 2.1

建筑密度 ≤ 25

35 ≤ 绿化率

70

5670

37800

200 (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其中:泰地储告〔2021〕12-1号地块实行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4200万元、泰地储告〔2021〕12-2号地块实行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53800万元,当地块达到最高限价时,如仍有其他竞买人继续竞价的,只能报最高限价,最终成交价以最高限价确定为成交价。超出最高限价部分作为政府保障房建设资金,不计入土地出让金,不计入开发成本,不计入可销售商品房备案核定价格的核算成本。未超过最高限价的,由竞得人按实际成交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超过最高限价,按最高限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作为〔2021〕12号两个地块的申请人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集团成员企业、下属控股子公司、母公司及母公司其他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分别报名竞买同一宗地块。 境外企业和个人,需符合住建部等六部委《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和《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建房﹝2015﹞22号)中规定的条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08月02日 至2021年08月23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tz.com/view/index)(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1年08月02日至2021年08月31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08月31日16时0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在网上交易系统实时进行报价,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

地块编号:泰地储告〔2021〕12-1号;

报名时间:2021年08月02日09时00分至2021年08月31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8月02日09时00分至2021年08月31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08月24日09时00分至2021年09月02日14时30分;

2、

地块编号:泰地储告〔2021〕12-2号;

报名时间:2021年08月02日09时00分至2021年08月31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8月02日09时00分至2021年08月31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08月24日09时00分至2021年09月02日16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2021〕12-2号地块不得建设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住宅项目。 1.挂牌时间截止时,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受让人; 2.网上交易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制度,详见《竞买须知》; 3.泰地储告〔2021〕12-1号地块上保留现状建筑物4130平方米,保留现状建筑物价值为1800万元(不含在地价中),由竞得人另行与泰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接结算。 4.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特别提醒,因电子认证(CA)系统升级,各设区市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将于2020年9月15日不再支持江苏CA颁发的数字证书登录及交易,请持有江苏CA数字证书的用户尽快去相应证书办理点办理新的数字证书(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7.html),以免影响使用。原证书未过期用户携带原证书至国信CA证书办理点可享受免费换发服务。
未使用江苏CA的用户不受影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http://zwfw.taizhou.gov.cn/ggzy/

联系电话:0523-86965011 0523-86881388

联系人:沈女士 申女士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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