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2010-11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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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成府发 〔2008〕52号)文件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等部门关于完善土地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 知》(成办发〔2010〕59号)的相关规定,定于2010 年12月9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附四楼),以拍卖方式出让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土地位置、面积、使用年限、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净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
净用地拍卖
起叫价
(含出让金)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规划设计条件
|
|||||
容积率
|
计入容积率
总建筑面积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用地使用性质
|
|||||||
1
|
XD26(252/211):
2010-117
|
新都区大丰街道方营村五社
|
12307.79
合18.4617亩
|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260
万元/亩
|
1500
万元
|
≤3.0
|
/
|
≤22%
|
屋面所有设施不得超过航空限高(绝对高程)580米
|
≥30%
|
二类住宅用地(可兼容小于10%商业)
|
2
|
PX22(252/211);
2010-118
|
郫县红光镇三观村五、六社
|
38773.23
合58.16亩
|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215
万元/亩
|
3200
万元
|
≤2.8(可兼容商业小于10%)
|
/
|
≤24%(当容积率小于2.8时建筑密度可提高但须符合《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的要求)
|
建筑物最高点高程须符合航空限高要求
|
≥30%
|
二类住宅用地
|
3
|
PX23(252/211);
2010-119
|
郫县红光镇三观村二、六社
|
41752.57
合62.63亩
|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215
万元/亩
|
3500
万元
|
≤2.5(可兼容商业小于10%)
|
/
|
≤26%(当容积率小于2.5时建筑密度可提高但须符合《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的要求)
|
建筑物最高点高程不大于相对地面高度70米
|
≥30%
|
二类住宅用地
|
4
|
PX24(252/211):
2010-120
|
郫县红光镇三观村二、三、四社
|
90981.84
合136.4720亩其中住宅129.1204亩,公共服务设施用地7.3516亩
|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215
万元/亩
|
7500
万元
|
二类住宅≤2.5(可兼容商业小于10%),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农贸市场)0.8≤容积率≤2.0
|
/
|
总的≤26%(当容积率小于2.5时建筑密度可提高但须符合《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的要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农贸市场)建筑密度≤50%
|
二类住宅用地建筑物最高点高程不大于相对地面高度70米;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农贸市场)不大于24米
|
≥30%
|
二类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农贸市场)
|
5
|
QY07(211/252):
2010-121
|
青羊区青华路成保厂地块
|
16931.22
合25.3968亩
|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楼面地价:3770元/平方米
总 价 :30544.1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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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万元
|
/
|
总≤81019
(其中可兼容的商业面积≤6321平方米)
|
总≤22%
高层主体建筑密度≤17%
|
建筑高度≤相对海拔高程507米不大于88米(建筑物最高点绝对高程≤596米)
|
≥30%
|
二类住宅用地可兼容商业
|
三、申请参加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四、本次拍卖出让第5号宗地起叫价以楼面地价表示。拍卖成交总价款是指成交楼面地价与该宗地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的乘积。
五、竞买申请人须持不少于拟竞买宗地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建设用地指标保证金收款凭证,申请参加多宗土地竞买的,按其中面积最大的一宗土地提交相应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建设用地指标保证金收款凭证。
六、参加宗地竞买的申请人,请于2010 年 12月7日17时前,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帐后)、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建设用地指标保证金收款凭证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竞买手续,领取应价牌。
七、竞买申请人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直接获取建设用地指标,也可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或向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缴纳建设用地 指标保证金,取得建设用地指标保证金收款凭证。 (农交所咨询电话:028-85987197、028-87050706)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请于2010 年11月25日起到成都市土地拍卖中心索取有关拍卖文件,宗地的详细情况见该宗土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联系地址:成都市百花西路2号附楼四楼 咨询电话:028-87033536、028-87037027 、028-87036602
详情见: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http://www.scdlr.gov.cn)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2010 年11月18日
2010 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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