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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龙港市9月2日至9月16日挂牌出让龙港市新城渔港路西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1-08-13

关键字:龙资规告字[2021]22号

 龙资规告字[2021]22号

经龙港市人民政府批准(龙政发〔2021〕114号),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决定挂牌出让龙港市新城XC-C13-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龙港市新城XC-C13-a地块

宗地

面积

规划总用地面积63316.3㎡,其中出让面积63316.3㎡,地下空间出让面积15000㎡

宗地坐落

龙港市新城渔港路西侧、物流河北侧、海丰路南侧、湖滨路东侧

出让

年期

40年

容积率

≤1.6且≥1.0

地下容积率≤0.24

计入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

≤101306.08㎡

绿地率

≥15%

建筑高度

 

≤50米

 

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兼容仓储用地,地下空间(其中15000㎡)用途为零售商业

建筑密度

≤45%

竞买保证金

1600万元

   

起始价

7997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挂牌开始时间

2021年9月2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1年9月16日09时00 分

备注

1、本次带总平面功能布置图挂牌出让。竞得人必须在竞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先与龙港市新城开发建设中心签订《龙港市新城XC-C13-a地块项目开发协议书》(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再凭已签行的《龙港市新城XC-C13-a地块项目开发协议书》(见出让须知附件)与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地块内计入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70%须竞得人自持10年后方可整体转让、30%允许分割转让(销售),其中仓库、市政配套用房需全部自持。

3、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包括土地出让金,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税费。

4、本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

具体情况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二、参加竞买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二)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新公司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买人如为龙港市域外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龙港市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竞买人如为龙港市域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在龙港市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最高者竞得方式确定竞得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日09时00分至 2021年9月14日17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9月14日17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缴款方式:竞得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总地价款,余额二个月内缴清。

九、联系方式、现场咨询:

(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龙港市西一路181号)   

联系电话:0577-59902566

(二)、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

联系电话:0577-68099707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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