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明县9月7日至9月17日挂牌出让南华路东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东自然资规告字[2021] 16号
经东明县人民政府批准,东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序号 |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停车位 |
绿化率 |
||||||||
1 |
C2021-08 |
位于南华路东侧,城北路北侧。 |
20768 |
居住 |
>2.1 ≤2.7 |
≤30%
|
≤60m |
≥1.3:1 |
≥30% |
40 |
2200 |
4307 |
商业 |
>2.1 ≤2.7 |
≤30%
|
≤60m |
≥1.3:1 |
≥30% |
70 |
土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二、申请人可于2021年8月17号至2021年9月13日,登录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易网http://zygh.heze.gov.cn/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按网上交易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相关地块的竞买活动。
三、申请人可于2021年8月17日9:00时至2021年9月13日17:00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到帐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17时00分。
四、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9月13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网上挂牌报价时间
C2021-08号宗地:2021年9月07日10:00时至2021年9月17日16:00时,节假日照常办公。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提交书面材料明确新公司的名称、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七、联系方式
地 址:东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30)7290316 13583012929 13954091339
东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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