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舒国土资告字[201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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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舒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舒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0-86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65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南港镇南海路西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3 | 建筑密度(%): | ≤35 |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1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 | 该地块起始价:46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用途为商住(其中商服用地所占比例不大于35%),竞得人须另外支付县公安局建筑物补偿款54.5万元。 |
宗地编号: | 2010-87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146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柏林乡舒范路南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75 | 建筑密度(%): | ≤35 |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2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 | 该地块起始价:47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用途为商住(其中商服用地所占比例不大于20%),竞得人须另外支付县公安局建筑物补偿款33.4万元。 |
宗地编号: | 2010-88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44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河棚镇街道西侧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等于2.06 | 建筑密度(%): | 等于69 | ||||
绿化率(%): | ≥2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批发零售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6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 | 该地块起始价:18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竞得人须另外支付县公安局建筑物补偿款35.02万元。 |
宗地编号: | 2010-89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66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万佛湖镇梅河路东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1 | 建筑密度(%): | ≤35 |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2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 | 该地块起始价:35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竞得人须另外支付县公安局建筑物补偿款48.05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11月26日 至 2010年12月07日 到 舒城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11月26日 至 2010年12月07日 到 舒城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07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12月08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0年12月09日10时00分 在 舒城县国土资源局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空中和地下管线等由竞得人自行勘验并和有关单位协商妥善解决。
2.宗地范围周边建筑物的日照影响、安全距离、消防通道、小区出入口、与周边已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有关规定。
3.成交款为土地出让金,不含其他税费。工程项目立项等与建设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均设有底价。各地块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土地成交款和地上建筑物补偿款。未按期缴纳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竞得人缴清成交款后,由县公安局负责在一个月内交付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5.我局将在2010年12月8日10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并确定具体出让方式,12月8日16时前将审查情况告知申请人。竞买人达到3人以上(含3人)确定为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2010年12月9日10时;竞买人不足3人转为挂牌方式出让,转入挂牌出让后,继续允许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5日17时,挂牌截止时间为12月17日16时30分。挂牌期限届满,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6.成交款交纳: 开户单位:舒城县财政局 开户行:国家金库舒城县支库 帐号:271001 收款人开户行行号:011376512020
1.空中和地下管线等由竞得人自行勘验并和有关单位协商妥善解决。
2.宗地范围周边建筑物的日照影响、安全距离、消防通道、小区出入口、与周边已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有关规定。
3.成交款为土地出让金,不含其他税费。工程项目立项等与建设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均设有底价。各地块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土地成交款和地上建筑物补偿款。未按期缴纳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竞得人缴清成交款后,由县公安局负责在一个月内交付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5.我局将在2010年12月8日10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并确定具体出让方式,12月8日16时前将审查情况告知申请人。竞买人达到3人以上(含3人)确定为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2010年12月9日10时;竞买人不足3人转为挂牌方式出让,转入挂牌出让后,继续允许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5日17时,挂牌截止时间为12月17日16时30分。挂牌期限届满,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6.成交款交纳: 开户单位:舒城县财政局 开户行:国家金库舒城县支库 帐号:271001 收款人开户行行号:011376512020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170号
联 系 人:徐应纯
联系电话:0564-8623357
开户单位:舒城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安徽舒城农村合作银行
银行帐号:20000059072810300000018
联系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170号
联 系 人:徐应纯
联系电话:0564-8623357
开户单位:舒城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安徽舒城农村合作银行
银行帐号:20000059072810300000018
舒城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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