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9月30日拍卖出让德阳路以东等10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日自然资告字〔2021〕29号
经日照市人民政府批准,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拍卖出让以下10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编 号 |
位 置 |
出让面积 (M2、亩) |
规 划 指 标 要 求 |
出让年限(年) |
||||
用 途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
2021A-55 |
2021A-55-1 |
德阳路以东、高新四路以北 |
8045(12.07) |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比例不超过10%,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 |
≤1.7 |
≥30% |
≤24% |
商40 住70 |
2021A-55-2 |
德阳路以西、高新四路以北 |
31792.2 (47.69) |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比例不超过10%,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 |
≤2.1 |
≥30% |
≤20% |
商40 住70 |
|
2021A-4 |
兴海路以北、正阳路以东 |
39791.5 (59.69) |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商业用地比例不超过10%,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 |
≤2.2 |
≥30% |
≤20% |
商40 住70 |
|
2021A-43 |
天津路以南、重庆路以西 |
75032.4(112.55) |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及商务,用地比例不超过10%,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 |
≤2.0 |
≥30% |
≤20% |
商40 住70 |
|
2020K-64 |
银川路以西、疏港高速以南 |
69956.6(104.93) |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及商务,用地比例不超过10%,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 |
≤1.5 |
≥30% |
≤30% |
商40 住70 |
|
2021K-10 |
重庆路以东、扬州路以北 |
3158 (4.74) |
加油加气站用地 |
≤0.3 |
/ |
≤30% |
商40 |
|
2021A-40 |
富阳路以东、高新六路以南 |
60463.3(90.69) |
居住用地、商业商务用地(其中居住用地与商业商务用地比例为3:1,按计容建筑面积比例计算) |
≤2.3 |
≥30% |
≤25% |
商40 住70 |
|
2020A-69 |
富阳路以西、七里街以北 |
18095.4(27.14) |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比例不超过10%,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 |
≤1.6 |
≥30% |
≤24% |
商40 住70 |
|
2021A-44 |
山海天路以西、山海路以北 |
10440(15.66) |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商业用地比例不超过10%,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 |
≤1.2 |
≥30% |
≤30% |
商40 住70 |
|
2021A-45 |
山海天路以东、山海路以北 |
37794(56.69) |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商业用地比例不超过10%,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 |
≤1.2 |
≥30% |
≤28% |
商40 住70 |
二、竞买人范围及有关要求
1.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买的企业须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但欠缴政府土地出让金的企业不得申请参加竞买。若经发现,竞买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等纸质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或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竞买人3年内不得在日照市参与土地竞买。
2.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3. 竞买人需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及付款方式
单位:万元,元/平方米。
编号 |
起始价 |
楼面地价 |
竞买 保证金 |
加价幅度 |
付款方式 |
||
2021A-55 |
2021A-55-1 |
4200 |
3071 |
4200 |
10000 |
20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 |
2021A-55-2 |
18600 |
2786 |
580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付清。 |
|||
2021A-4 |
35800 |
4089 |
10000 |
20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付清。 |
||
2021A-43 |
39500 |
2632 |
10000 |
20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全部付清。 |
||
2020K-64 |
21120 |
2013 |
6500 |
20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全部付清。 |
||
2021K-10 |
1290 |
/ |
1290 |
2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 |
||
2021A-40 |
39400 |
2833 |
10000 |
20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全部付清。 |
||
2020A-69 |
10200 |
3523 |
5000 |
15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付清。 |
||
2021A-44 |
6100 |
4869 |
6100 |
10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 |
||
2021A-45 |
21800 |
4807 |
6000 |
20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全部付清。 |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凡办理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拍卖交易活动,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网上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宗地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陆交易平台查询下载。申请人须详细查阅了解本次网上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宗地现状、规划指标要求和网上拍卖出让的相关信息后,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六、拍卖出让文件的索取及报名
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29日,登录网上交易平台向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实际付款人须与申请人一致)。申请报名时需向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相关纸质文件,具体清单详见《日照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日自然须知〔2021〕29号)。
缴纳竞买保证金按网上交易平台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16:00时。
报名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16:00时。
七、网上拍卖出让时间
2021年9月30日上午10:0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申请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出让地块。
2. 出让地块为现状土地,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负责,费用自理。
3. 本次出让2021A-55-1号、2021A-55-2号、2021A-4号、2021A-43号、2020K-64号、2021A-40号、2020A-69号地块均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土地拍卖前输入网上交易系统,当地块的最高竞买报价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时,网上土地竞价中止,转入网上竞人才公寓建筑面积。所有取得网上竞价资格且同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最高限价成交的竞买人,均可参与网上竞人才公寓建筑面积,人才公寓单套建筑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以200平方米为起始建筑面积,加价幅度为100平方米,最高者为竞得人。竞得人需竣工验收后交付给区政府(管委)或指定的第三人进行接管。
4. 按照片区规划要求,2021A-55-1号、2021A-55-2号宗地一并出让,同时加价,同时竞得。该地块地上建筑物、附属物已无偿收回,由竞得人负责拆除,费用自理。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1〕120号)的有关内容,2021A-55-1号宗地住宅建筑高度不超过27米,需配建体育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4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1〕121号)的有关内容,2021A-55-2号宗地住宅建筑高度不超过54米,需配建便民菜市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建体育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4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5. 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1〕14号)的有关内容,2021A-4号宗地住宅控制在54米以内,需配建9班幼儿园1处,建筑面积3277平方米,占地面积不小于5261平方米;配建便民菜市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建体育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0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6. 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1〕116号)的有关内容,2021A-43号宗地住宅高度≤54米,且符合《日照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需配建社区服务站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配建体育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4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便民菜市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建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7. 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0〕151号)的有关内容,2020K-64号宗地需配建6班幼儿园1处,用地面积不小于361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2277平方米;配建便民菜市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配建体育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40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应结合物业管理设施设置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
8. 根据山东省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要求,2021K-10号宗地竞买人需提供商务部门出具的预核准手续。
9. 根据规划需要,竞买人需在2021A-40号宗地内建设多功能球馆,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具体以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同时,多功能球馆与东侧公园文化体育中心及配套设施由竞买人投资运营,运营时间为十年;竞买人需在高新区投资不少于1亿元用于文旅+乡村振兴项目;本着先建文旅+乡村振兴项目,后建住宅的原则,在文旅项目投资达到70%时,竞得人方可办理2021A-40号居住用地的预售手续;文旅项目竣工后,同意竞得人办理2021A-40号宗地的综合验收手续。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高新区管委、河山镇政府、香河片区办事处签订《监管协议》,约定相关开发建设及运营责任,并承诺在2021年12月15日前实际到账外资1000万美元。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持《监管协议》、《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1〕117号)的有关内容,住宅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需配建托老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900平方米;配建便民菜市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建体育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4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10. 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1〕118号)的有关内容,2020A-69号宗地住宅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需配建体育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4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11. 2021A-44号宗地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为卧龙山街道大泉沟村拆迁改造项目平衡资金用地;针对村民安置楼、商业小镇等设施,由竞得人与卧龙山街道大泉沟村协商解决。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卧龙山街道办事处签订《监管协议》,落实监管责任。并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监管协议》、《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1〕112号)的有关内容,建筑高度≤18米,需配建体育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4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便民菜市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12. 2021A-45号宗地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为卧龙山街道大泉沟村拆迁改造项目平衡资金用地;针对村民安置楼、商业小镇等设施,由竞得人与卧龙山街道大泉沟村协商解决。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卧龙山街道办事处签订《监管协议》,落实监管责任。并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监管协议》、《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宗地涉及林地,竞得人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规定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并且在取得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后,方可办理相关规划手续;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1〕113号)的有关内容,建筑高度≤24米,需配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建文化活动站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配建社区体育场1处,用地面积150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托老所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750平方米;配建社区服务站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配建便民菜市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13. 本次网上拍卖出让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其他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互联网络及有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各竞买人以变更公告为准。
14. 申请人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拍卖活动开始前向出让人咨询。
出让人: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日照市泰安路59号
联系电话:0633-8776921
15. 申请人可到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数字证书办理网点办理数字证书。办理地点:日照市东港区青岛路518号国际博览中心D区3楼大厅公共资源交易窗口CA办理处,联系人:杨光 0633-8808519。技术支持电话:0531-67880028/15628804466,技术支持QQ号:1063286986/1172565247。
16. 竞买人可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园地下载土地交易操作手册(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xzyd/)。国土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633-8717660,技术支持QQ号:77182055。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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