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10月2日至10月11日挂牌出让奉贤区柘林镇等14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沪告字(2021)第108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等规定,现发布出让涉及奉贤区,临港,松江区,浦东新区,宝山区,金山区 6个地区共计14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公告号 |
地块 名称 |
四至 范围 |
土地 用途 |
土地总 面积 (平方米) |
出让 面积 (平方米) |
规划指标 要求 |
保证金(万元)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
奉贤区柘林镇06-02区域地块 |
东至:新粮路,南至:通津桥路,西至:竹港路,北至:新塘路 |
征收安置房 |
80022.20 |
80022.20 |
1.8 |
/ |
5,215.00 |
|
202110802 |
奉贤区奉城镇29-18区域地块 |
东至:城大路,南至:洪墩港,西至:曙宏路,北至:兰博路 |
征收安置房 |
42865.80 |
39328.30 |
1.8 |
/ |
2,563.00 |
202110803 |
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书院社区K0305、K0405地块 |
东至:老芦公路,南至:问津街,西至:蓝田街,北至:千顺路南侧绿化带 |
征收安置房 |
38754.60 |
38754.60 |
2.1 |
/ |
6,936.00 |
202110804 |
奉贤区奉贤新城15单元11A-02A区域地块 |
东至:金碧路,南至:南行港路,西至:金钱公路,北至:聚萃路 |
征收安置房 |
55560.50 |
49134.90 |
2.5 |
/ |
6,462.00 |
202110805 |
松江区南站大型居住社区C18-25-02号地块 |
东至:官绍路,南至:银圩路,西至:绿地,北至:旗亭路 |
征收安置房 |
39264.70 |
39264.70 |
2.0 |
/ |
4,816.00 |
202110806 |
松江区南站大型居住社区C18-26-01号地块 |
东至:学校,南至:银圩路,西至:官绍路,北至:旗亭路 |
征收安置房 |
35321.50 |
35321.50 |
2.0 |
/ |
4,332.00 |
202110807 |
浦东新区“十二五”保障房曹路基地19-01地块 |
东至:19-02、19-03地块,南至:19-04地块,西至:金开南路,北至:海鸣路 |
征收安置房 |
23040.00 |
23040.00 |
2.0 |
/ |
4,019.00 |
202110808 |
浦东新区“十二五”保障房曹路基地20-01地块 |
东至:20-02地块,南至:20-02地块,西至:金拓路,北至:海鸣路 |
征收安置房 |
30833.30 |
30833.30 |
2.0 |
/ |
5,341.00 |
202110809 |
宝山区顾村大型居住社区BSP0-0103单元0312-01地块 |
东至:飞航路,南至:孟泗泾,西至:联杨路,北至:鄱阳湖路 |
征收安置房 |
25945.20 |
25945.20 |
2.2 |
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
4,795.00 |
202110810 |
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书院社区K0202、K0302、K0401地块 |
东至:蓝田街,南至:问津街,西至:华林街,北至:千顺路南侧绿化带 |
征收安置房 |
88817.30 |
88817.30 |
1.4 |
/ |
5,005.00 |
202110811 |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E04C-12地块 |
东至:规划华洲北路,南至:E04C-13、E04C-15地块,西至:E04C-13地块、E04C-23地块,北至:润川路 |
征收安置房 |
69591.90 |
69591.90 |
1.7 |
/ |
10,508.00 |
202110812 |
宝山区顾村大型居住社区BSP0-0104单元0405-02地块 |
东至:飞航路,南至:厚仁路,西至:联杨路,北至:潘广路 |
征收安置房 |
54436.20 |
54436.20 |
2.2 |
按技术规定执行 |
10,072.00 |
202110813 |
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佘山北大型居住社区15A-02A号地块 |
东至:经四路,南至:北横河,西至:顾泾路,北至:业煌路 |
征收安置房 |
82353.40 |
75494.40 |
1.8 |
/ |
9,949.00 |
202110814 |
金山区朱泾镇镇区B07a-03地块 |
东至:健康南路,南至:众泰街,西至:珠泰路,北至:众益街 |
征收安置房 |
48577.40 |
36460.40 |
2.0 |
/ |
2,590.00 |
备注:
二、出让地块交易活动时间安排
地块交易活动时间安排参见http://ghzyj.sh.gov.cn/网站和http://www.shtdsc.com网站发布的出让地块进度安排表,具体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三、申请资格及具体交易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地块交易。具体交易资格及要求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详情及其具体交易要求详见地块出让文件(出让须知,出让预合同以及附录文件等)。竞买申请人(简称“申请人”)可自2021年09月13日在http://ghzyj.sh.gov.cn网站和http://www.shtdsc.com网站下载,具体地址详见网站“地块信息―相关文档下载”。
本公告出让地块为征收安置房项目,申请人须提交由招拍挂办公室盖章确认的经当地人民政府认定的该地块委托建设意向文件复印件。
四、交易结果发布
交易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述地块的交易结果将在市土地交易市场、各区土地交易服务窗口(具体地址详见出让公告附表,下同)和http://ghzyj.sh.gov.cn/网站、http://www.shtdsc.com网站发布。
五、其他事项
本批次住宅用地集中供地出让地块较多,敬请用地意向人务必仔细阅读各地块出让文件,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注册“网上受理平台”、并尽早提交交易申请。
六、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方式实施交易申请、挂牌报价等交易事项,需先取得CA数字证书后,登录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受理平台(网址:http://biz.ghzyj.sh.gov.cn:9001/sh_wsjy/login.jsp,以下简称“网上受理平台”)进行。申请人请至http://www.shtdsc.com网站首页-客服专区-业务指南版块下载《网上受理平台操作指南》,并按具体要求实施相关操作。
(二)申请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及其密码,凭其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受理平台所实施的行为,视为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或经其合法授权。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人应提前做好土地交易前的各项准备,包括及时检查所使用的计算机系统等。若申请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堵塞和系统软硬件故障等原因不能正常使用网上受理平台或实施相关交易行为的,应自行承担后果。若有问题咨询的,建议申请人提前拨打土地交易业务咨询电话。
(四)若网上受理平台发生故障无法正常使用的,挂牌人将中止网络服务,并及时在http://ghzyj.sh.gov.cn/网站和http://www.shtdsc.com网站发布相关通知。竞买申请人或竞买人应按照通知的安排参与后续交易活动。
地块出让须知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
(一)土地交易业务咨询:86-21-58823624、86-21-58829349;浦东新区南泉北路201号5楼。
(二)办理CA数字证书咨询:86-21-962600、86-21-36393100。
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
2021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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