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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庆元县10月9日至10月19日挂牌出让庆元县香菇小镇三公湾区块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1-09-22

关键字:庆土告字〔2021〕9号

 庆土告字〔2021〕9号

经庆元县人民政府批准,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挂牌方式出让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PD05-33-01地块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地块名称

 

地块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年)

挂牌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宗地一

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PD05-33-01地块

庆元县香菇小镇三公湾区块

39880

商服用地(零售商业、餐饮、旅馆、娱乐等)

≥0.65

≤0.85

≤40%

≥22%

40

4052

2026

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

宗地二

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PD05-33-02地块

庆元县香菇小镇三公湾区块

38428

工业用地

≥1.3

≤50%

≥15%

≤20%

50

968.39

291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注: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2.两宗地带《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PD05-33地块概念性设计方案》出让(具体详见方案);3.其他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4.宗地二按照庆元县“标准地”管理办法管理,“标准地”指标要求如下:

地块名称

准入

产业

类型

容积率

投资强度(万元/亩)

土地产出(万元/亩)

亩均税收(万元/亩)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PD05-33-02地块

生物科技行业及食用菌等食品制造业

≥1.3

≥140

≥224

≥21.14

≥3.5

≥654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竞得人必须在挂牌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在庆元注册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为庆元县范围内注册公司的除外),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根据出让结果,由新公司与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补充合同并负责项目开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9日9:00至2021年10月18日15:00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挂牌出让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15:00。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挂牌时间为:

宗地一:2021年10月9日9:00至2021年10月19日11:00。

宗地二:2021年10月9日9:00至2021年10月19日10:00。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两宗地带《庆元县香菇小镇香菇文化养生核项目A区块暨三公湾香菇文化产业园(暂定名)招商方案》挂牌出让(具体详见方案),竞得人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须与庆元县经济合作交流中心签订招商协议。本地块招商事宜由庆元县经济合作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二)受让人在项目动工建设前必须根据《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元县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土剥离再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16〕103号)实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土剥离再利用,相关费用由受让人承担,并按规定缴纳耕作土剥离合同履约保证金。

(三)宗地一项目规划验收时,如容积率在0.65-0.85区间内,超出0.65部分须按市场评估价补交土地出让金。

(四)宗地二竞得人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须与庆元县人民政府松源街道办事处签订《庆元县“标准地”投资项目履约合同》。

(五)挂牌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六)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利用窗口)负责接受咨询。

(七)该地块供地条件为现状供地,地上、地下管线的迁移、地块范围内围墙构筑等都不作为交地的前置条件。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

(八)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九)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由竞买申请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十)挂牌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中相当于总出让价款的20%部分转为定金,其余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预付款。

(十一)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十二)特别说明:参与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必须使用IE浏览器。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庆元县濛洲街222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利用窗口

联系电话:0578—6212296、6271115

联 系 人:范先生、陈女士

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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