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永康市10月15日至10月27日挂牌出让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永土挂告字[2021] 35 号
经永康市人民政府批准,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编号 |
地块名称 |
出让面积(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出让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其它 |
2021-35 |
永康市经济开发区D-04-07地块 |
75755 |
≤2.7 |
≤30% |
商住用地B/R |
住宅70 商业40 |
27200(不含地下空间使用费) |
8160 |
详见出让文件 |
注:1、本地块具体各项规划指标和建设要求详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D-04-07地块用地红线图及规划设计条件》、市住建局《关于永康市经济开发区D-04-07地块土地出让建设条件的函》、市人防办《关于永康市经济开发区蓝领公寓(一期)地块出让人防建设条件的函》、水务局《关于城西新区四环线以西、321省道以北地块一等3宗地块水面占用情况的回复》、市教育局《关于经济开发区蓝领公寓教育设施配套的意见》。可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zjgtjy.cn/)浏览、查阅和下载。
2、本地块为蓝领公寓一期建设用地,建筑布局应统筹考虑,统一设计。房屋建成验收后住宅现房全部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6800元/m2,车位回购价格为10万元/个。
3、本地块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建筑面积千分之七的比例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其中物业管理经营用房不少于千分之四。
4、按照《永康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要求,该项目住宅实施全装修成品交付。
5、幼儿园的配套规模标准按《永康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执行,建成并按标准完成二次装修后无偿移交给政府部门。(二次装修标准详见《永康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装修标准》)。
6、商业配套面积:10000平方米-20000平方米,商业自持部分不少于1.95万平方米(其中公寓0.95万平方米,商业1万平方米)。
7、地下空间利用:鼓励按《永康市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执行。
8、地块内探明建筑用砂石矿产资源储量15.22万吨,评估价格164.38万元,地块用地红线内地下矿产资源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出让,土地成交后,矿产资源价款按照上述评估价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后另行缴纳。
9、本地块以现状交付。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挂牌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竞买人自行登陆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竞买报价。
四、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15日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25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16:00时)
3.地块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16:00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09:00时;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不设置保留价。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请参阅挂牌出让相关文件。挂牌出让相关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八、本次出让由永康市公证处全过程公证。
九、现场咨询: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永康市花园大道309号主楼4楼1405室)。
联 系 人:
国土 曹先生 咨询电话:0579- 87174812
规划 李先生 咨询电话:0579-8727811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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