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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萧县11月3日拍卖出让龙城镇车站路西侧等2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1-10-11

关键字:萧自然资规告字[2021]9号

 萧自然资规告字[2021]9号  

经萧县人民政府批准,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4(幅) 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2020-55

 

宗地总面积:

 

 32874.33平方米

 

宗地坐落:

 龙城镇车站路西侧、世纪大道北侧、龙霄东路南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2并且小于或等于1.8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24

主要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其他商服用地  

 

32874.33平方米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656.866232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构筑物,出让宗地范围内场地清理平整及地上地下排水、供水、电缆、通讯线缆、管线杆塔井等基础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条件。

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按起始价168万元/亩进行拍卖。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20-55号宗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使用性质为商业用地,1.2≤容积率FAR≤1.8,建筑密度(BD)≤40%,绿地率(GSP)≥20%,-10米≤建筑高度(H)≤24米。按控规图则要求无偿配建西侧12米宽的公共通道,围墙设置在公共通道红线以外,并按本宗地控规图则关于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的要求组织建筑退让。该地块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建设条件按照《萧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20-55号),土地受让人在供地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在萧县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负责建设、生产、运营;项目建成后土地受让人自持经营面积不得低于52%,不销售虚拟铺,销售部分为外接盒子一楼外铺盒子二楼外铺其余部分全部自持并经营管理,土地受让人自持期限为项目土地使用年限;土地受让人负责在项目建成开业时商场门店开业率不低于80%,其中:引进2020年中国实体零售额超300亿的商超不低于1家,引进2020年国内排名前5的品牌院线不低于1家。出让年限商业4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宗地编号:

 

2020-22

 

 

 

宗地总面积:

 

 31551平方米

 

宗地坐落:

圣泉镇袁新庄村,萧县鹏鹞污水处理厂西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

建筑密度(%):

大于4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明细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31551平方米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615.244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构筑物,出让宗地范围内场地清理平整及地上地下排水、供水、电缆、通讯线缆、管线杆塔井等基础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条件。

备注:

   按起始价13万元/亩进行拍卖。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20-22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FAR)≥1.0,建筑密度(BD)≥40%。工业用地项目需严格执行《安徽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2年版本)》和《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本)》,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6%,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00万元/亩,或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不少于15万元/年。该地块不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宗地编号:

 

2021-17

 

 

宗地总面积:

 

 21845平方米

 

宗地坐落:

白土镇董店村,皇藏大道东、019县道北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

建筑密度(%):

大于4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明细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21845平方米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425.9775万元

 

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构筑物,出让宗地范围内场地清理平整及地上地下排水、供水、电缆、通讯线缆、管线杆塔井等基础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条件。

备注:

    按起始价13万元/亩进行拍卖。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21-17号宗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FAR)≥1.0,建筑密度(BD)≥40%。工业用地项目需严格执行《安徽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2年版本)》和《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本)》,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6%,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00万元/亩,或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不少于15万元/年。该地块不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宗地编号:

 

2021-21

 

 

宗地总面积:

 

 1835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丁里镇武寺村,萧淮路中段南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0.1并且小于或等于0.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15

建筑限高(米):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10

明细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用途名称

 

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    

 

  1835平方米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31.21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构筑物,出让宗地范围内场地清理平整及地上地下排水、供水、电缆、通讯线缆、管线杆塔井等基础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条件。

备注:

    按起始价84万元/亩进行拍卖。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21-21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零售加油)用地,0.1≤容积率(FAR)≤0.5,建筑密度(BD)≤30%,绿地率(GSP)≥15%,-10米≤建筑高度(H)≤10米。该地块不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根据皖商运字〔2012〕551号文件相关规定,参加加油站土地招标、拍卖和挂牌的竟买人,按照当地发布的成品油零售网点规划,事先到省辖市或直管县商务部门办理预核准手续,未取得预核准通知书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准其参加竞买,商务部门不得发放规划确认函。出让年限商业4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二、竞买人范围

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另有规定的除外)。被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信用宿州市信息共享平台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竞买人,不得参与土地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年10月09日至 2021年11月01日17时00分前,按照出让文件要求上传报名材料。

五、 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01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1年11月01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11月03日10时00分。

拍卖地点:安徽省宿州市萧县萧龙路东侧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二楼。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注意事项:

1.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前,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及宗地现状,竞买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各宗地出让文件。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

3.凡报名参加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法人单位,须取得安徽省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资格,并绑定有效的数字证书(CA)。

4.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数字证书(CA)登录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进入系统平台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上传出让文件中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名资料,并携带报名地块纸质材料现场复核。如发现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不符或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及竞得人竞资格,没收其竞买保证金,同时列入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依法追究竞得人的相关责任。

5.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方式为受让人自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1年内缴清,竞得人提前申请商品房预售的,须在批准预售前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土地出让价款时,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6.CA办理方式:CA锁办理可在网上申请注册,(资料完整,一般3日之内可取CA),也可现场办理,当日可取(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咨询电话0557-3030327

CA注册地址如下:

网上申请办理CA:http://60.171.247.212:8605/SZTPBidder/login2.aspx

本次拍卖委托安徽龙顺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承担(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8096462727微信同号)。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徐女士 张先生

联系电话:0557-5017750 13956889277

九、竞买人交纳宗地竞买保证金转款时,需备注地块编号和资金性质,如×××宗地竞买保证金。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   

账号:181248416460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

账号:1312052029300180308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萧县支行

账号:12025101040015791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

开户行:安徽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

账号:20010124376866600000016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
   账号:34050172730800001579

 

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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