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青县11月16日至11月26日挂牌出让高青县常家镇规划常宁路以南等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高自然交告字〔2021〕17号
经高青县人民政府批准,高青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出让370322107002GB00035[2021(增量)-高029]号等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和土地出让条件
序号 |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面 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设项目开工时限 |
建设项目竣工时限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
亩 |
平方米 |
|||||||||||
1 |
370322107002GB00035[2021(增量)-高029]号 |
高青县常家镇规划常宁路以南、规划常学路以东 |
69.62 |
46413 |
工业 |
≥1.0 |
供地后1年内 |
开工后2年内 |
50 |
1741 |
1741 |
20 |
2 |
370322108002GB00011[2021(增量)-高030]号 |
高青县化工产业园区纵三路以西、支脉河路以北 |
24.27 |
16179 |
工业 |
≥0.9 |
供地后1年内 |
开工后2年内 |
50 |
729 |
729 |
20 |
3 |
370322103055GB00013[2021(增量)-高032]号 |
高青县赵班路以西、杜姚沟以南 |
26 |
17330 |
社会福利 |
>1.0≤1.5 |
供地后1年内 |
开工后3年内 |
50 |
780 |
780 |
20 |
4 |
370322001003GB90075[2021(存量)-高020]号 |
高青县齐东路以东、文化路以西、清河路以北 |
66.63 |
44421 |
住宅 |
>1.0≤2.3 |
供地后1年内 |
开工后3年内 |
70 |
11994 |
11994 |
20 |
说明事项:370322107002GB00035[2021(增量)-高029]号地块工业建设项目为“标准地”,其指标为: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6000万元/公顷)、容积率不小于1.0、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225万元/公顷);370322108002GB00011[2021(增量)-高030]号地块地块工业建设项目为“标准地”,其指标为: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6000万元/公顷)、容积率不小于0.9、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225万元/公顷)。(详见发改部门出具的产业准入条件、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约束条件、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标准)。
以上宗地,竞得人须按县规划服务中心出具的规划条件和发改部门出具的产业准入条件、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约束条件、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标准和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进行开发建设。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在我市已经办理数字证书认证,按照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的申请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三、出让信息获取方式
竞买申请人须准备相关有效证件,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登录系统使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实行网上交易。竞买申请人可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查询下载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四、竞买申请及保证金缴纳
申请人须在2021年10月27日00时至2021年11月24日16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16时00分。保证金汇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青支行。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五、网上报价时间
网上开始报价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00时,报价截止时间:
370322107002GB00035[2021(增量)-高029]号:2021年11月26日9时00分
370322108002GB00011[2021(增量)-高030]号:2021年11月26日10时00分
370322103055GB00013[2021(增量)-高032]号:2021年11月26日11时00分
370322001003GB90075[2021(存量)-高020]号:2021年11月26日12时00分
六、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应在成交后凭竞得证明及相关资料到高青县自然资源局(高青县高苑路22号)进行资格后审,经审核无误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后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人资格。
七、成交价款及其他税费的支付
挂牌成交确认后,保证金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青分中心予以划转或退还。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抵作成交价款,在接到成交确认通知3个工作日内,该保证金划转至高青县自然资源局帐户,利息原渠道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成交价款含耕地开垦费,其他税费由竞得人按照规定标准另行支付。
八、联系方式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万 欣 联系电话:0533-6967744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青分中心 联系人:樊春雨 联系电话:0533-7015133/7015135
数字证书单位 联系人: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6078966
数字证书单位 联系人: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山东分中心 联系电话:0531-67880028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