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齐河县11月16日至11月25日挂牌出让生态城古城西路以东等10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 齐自然资告字﹝2021﹞18号
经齐河县人民政府批准,齐河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坐落 |
出让 面积 (㎡)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规划要求 |
出让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厂前区 比例 |
|||||||
齐2021-83号 |
宣章屯镇南环路以北、世纪路以南、宣胡路以东、东四路以西 |
20046 |
工业 |
50 |
≥1.0 |
≥40% |
≤15% |
≤7% |
841.93 |
841.93 |
齐2021-96号 |
生态城古城西路以东、坤河博物馆群以西 |
47821 |
商业 |
40 |
1.2-1.5 |
≤60% |
|
|
8234.78 |
6588 |
齐2021-104号 |
翠微路以南、凤凰路以北 |
13955 |
工业 |
50 |
≥1.0 |
≥40% |
≤15% |
≤7% |
827.53 |
827.53 |
齐2021-107号 |
经八路以东、园区东路以西、园区北路以北、纬二路以南 |
207153 |
工业 |
50 |
≥1.0 |
≥40% |
≤15% |
≤7% |
12408.46 |
12408.46 |
齐2021-130号 |
经九路以东、干渠路以西、京沪铁路以北、308国道以南 |
55423 |
工业 |
50 |
≥1.0 |
≥40% |
≤15% |
≤7% |
3319.84 |
3319.84 |
齐2021-140号 |
名嘉中路以东、纬五路以北 |
36155 |
工业 |
50 |
≥1.0 |
≥40% |
≤15% |
≤7% |
2165.68 |
2165.68 |
齐2021-172号 |
晏黄路以东、宣胡路以西、世纪中路以北、园区一路以南 |
20359 |
工业 |
50 |
≥1.0 |
≥40% |
≤15% |
≤7% |
855.08 |
855.08 |
齐2021-176号 |
古城大道以西、玉带湖路以北 |
38009 |
商业 |
40 |
1.2-2.2 |
≤50% |
|
|
6404.52 |
5124 |
齐2021-177号 |
古城大道以西、玉带湖路以北 |
9974 |
商业 |
40 |
1.2-2.2 |
≤50% |
|
|
1680.62 |
1345 |
齐2021-178号 |
古城大道以西、玉带湖路以北 |
9483 |
商业 |
40 |
1.2-2.2 |
≤50% |
|
|
1597.89 |
1279 |
齐2021-182号 |
国道309以南、定慧东路以东 |
39983 |
商业 |
40 |
1.2-3.0 |
≤50% |
|
|
6921.06 |
5537 |
齐2021-203号 |
定慧西路以西、309国道以南、旅游路以北 |
8767 |
教育 |
50 |
0.55-0.65 |
≥20% |
≥30% |
|
1117.79 |
1117.79 |
齐2021-204号 |
齐顺大街以南、西外环路以东、经一路以西、齐贸大街以北 |
6300 |
教育 |
50 |
0.55-0.70 |
≥20% |
≥30% |
|
963.27 |
963.27 |
齐2021-205号 |
纬十七路以南、新华路以东、黄河大道以西、纬十八路以北 |
10007 |
教育 |
50 |
0.55-0.75 |
≥20% |
≥30% |
|
1661.16 |
1661.16 |
齐2021-221号 |
国道309以南、定慧西路以西 |
17718 |
商业 |
40 |
地上容积率1.2-1.5,地下容积率≤1.5 |
≤50% |
≥20% |
|
2880.95 |
2305 |
齐2021-222号 |
旅游路以北、309国道以南、定慧西路以西 |
6945 |
商业 |
40 |
地上容积率0.7-1.2,地下容积率≤1.5 |
≤40% |
≥20% |
|
1129.26 |
904 |
其他要求按规划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仅可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申请。
三、竞买方式
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23日,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jy.dezhou.gov.cn/TPFront/),按《德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试行)》和《土地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相关地块的竞买。
四、网上交易办理程序
1.竞买人办理诚信入库、CA数字认证证书手续;2.竞买人通过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3.竞买人提交网上竞买申请;4.竞买人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得竞买资格;5.竞买人网上报价及网上限时竞价;6.竞得人下载并持《成交确认书》等资料到齐河县自然资源局201室办理竞买人资格后审等手续。
五、竞买资料的取得
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23日,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jy.dezhou.gov.cn/TPFront/),查询或下载相关地块的出让文件。出让文件若有变更以出让前最后更改为准。
六、竞买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及竞买资格的确认
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23日16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16时。竞买人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内进入业务系统进行保证金查询,保证金足额到账后打印资格确认书。
七、网上报价及限时竞价
网上挂牌报价开始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10时,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10时。
挂牌期限届满,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事项
1.凡有意参与齐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的竞买人,均需按《交易主体信息入库服务指南》、《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指南》要求,先行办理诚信入库和CA数字证书手续。
办理地点:德州市东风东路1666号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验证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厅)。
办理诚信入库咨询电话:0534-2223105
办理CA证书咨询电话:18505342483
技术支持电话:0534-2236863 15069260653
2.竞得人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从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的《成交确认书》、《竞买申请书》、《竞买资格确认书》及《竞买须知》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到齐河县自然资源局201室进行资格后审。
3.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交易地块有疑问的,可向齐河县自然资源局201室进行咨询。
4.上述土地为现状出让,以竞买人实地踏勘为准。
5.上述土地不允许联合竞买。
6.土地竞得人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落实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
7.齐2021-104号、齐2021-107号、齐2021-130号、齐2021-140号宗地均按“标准地”进行出让,齐2021-104号宗地行业类别为专用设备制造业,齐2021-107号、齐2021-130号、齐2021-140号宗地行业类别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具体控制指标如下:
规划指标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齐2021-107号、齐2021-130号、齐2021-140号宗地:≥280万元/亩;齐2021-104号宗地:≥350万元/亩。
单位能耗标准:根据《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鲁发改环资〔2018〕93号)文件要求,建设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1000吨标准煤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依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权限进行节能审查,其他项目出具节能承诺。
亩均税收标准:齐2021-107号、齐2021-130号、齐2021-140号宗地:≥20万元/亩;齐2021-104号宗地:≥30万元/亩。
空间准入标准:符合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园区、齐鲁高新技术开发区准入要求。
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执行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齐鲁高新技术开发区颗粒物:<5mg/m3、SO2:<35mg/m3、NOx:<50mg/m3。
环境质量管控标准: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V类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相关标准及《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筛选值标准。
行业准入标准:符合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环境准入要求。
齐2021-104号、齐2021-107号、齐2021-130号、齐2021-140号宗地成交后,土地竞得人须与属地政府签订投资监管协议。
联系电话:0534-5336892
地 址:齐晏大街471号
齐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