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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合国土资告字[2010]38号)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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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合肥市人民政府批准,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滨湖新区BHC-05 宗地面积:  107180平方米 宗地坐落:  滨湖新区方兴大道与西藏路交口西南角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3.5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保证金:  20000万元    
起始价:   加价幅度:  
宗地编号:  滨湖新区BHC-06 宗地面积:  85306.667平方米 宗地坐落:  滨湖新区烟墩路与西藏路交口西南角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3.5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保证金:  20000万元    
起始价:   加价幅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11月22日2010年12月12日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11月22日2010年12月12日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2日11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12月12日11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0年12月14日09时00分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合肥市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拍卖、挂牌文件。以上参考地价不含契税、印花税。
    2、上述宗地的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拍卖、挂牌文件办理项目立项、企业登记等有关手续后,与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复和土地登记手续。
    4、本次拍卖、挂牌出让宗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无异议,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将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后,直接进行土地登记,并由合肥市人民政府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5、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竞买人数达不到3家,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采取“取消供应”,或采取“挂牌”或“竞价”方式供应。
    6、(1)BHC-05号地块竞得人须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3年内竣工。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2)BHC-06号地块竞得人须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3年内竣工。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3)BHC-05-1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7、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8、竞得人承诺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9、竞得人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完成规划方案审批,否则,由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10、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阜阳路17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原市委老办公楼四楼)
    联 系 人:宋卫东、王马晋、王利
    联系电话:0551-2692080、2692076、385972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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