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齐河县11月26日至12月8日挂牌出让纬十八路以南等15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 齐自然资告字﹝2021﹞19号
经齐河县人民政府批准,齐河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位 置 |
面 积 (㎡) |
用 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齐 2021-206号 |
纬十八路以南、阳光路以东 |
2103 |
交通运输 |
50 |
≤1.0 |
≤60% |
|
111.88 |
111.88 |
齐 2021-207号 |
纬十七路以北、向阳路以东、大清河以西 |
26613 |
商业 |
40 |
1.2-2.0 |
≤60% |
|
7244.06 |
5796 |
齐 2021-208号 |
纬十七路以南、向阳路以东 |
8525 |
交通运输 |
50 |
≤1.0 |
≤60% |
|
453.53 |
453.53 |
齐 2021-209号 |
向阳路以东、纬十八路以北、大清河以西 |
31743 |
住宅 |
70 |
地上容积率1.5-2.0,地下容积率≤1.5 |
≤35% |
≥30% |
12071.86 |
9658 |
齐 2021-210号 |
纬十七路以南、纬十八路以北、向阳路以东、大清河以西 |
17197 |
商业 |
40 |
1.2-2.0 |
≤60% |
|
4681.02 |
3745 |
齐 2021-211号 |
向阳路以东、纬十九路以北、大清河以西 |
30190 |
住宅 |
70 |
地上容积率1.5-2.0,地下容积率≤1.5 |
≤35% |
≥30% |
11481.26 |
9186 |
齐 2021-212号 |
向阳路以东、纬十八路以南、大清河以西 |
5572 |
教育 |
50 |
0.55-0.65 |
≥20% |
≥30% |
924.95 |
924.95 |
齐 2021-213号 |
纬十九路以北、纬十八路以南、向阳路以东、大清河以西 |
15237 |
商业 |
40 |
1.2-2.0 |
≤60% |
|
4147.51 |
3319 |
齐 2021-214号 |
纬十九路以南、向阳路以东 |
7212 |
消防 |
50 |
≤2.0 |
≤60% |
|
342.57 |
342.57 |
齐 2021-215号 |
向阳路以东、纬十九路以南、大清河以西 |
55439 |
住宅 |
70 |
地上容积率1.5-1.8,地下容积率≤1.5 |
≤35% |
≥30% |
19514.53 |
15612 |
齐 2021-216号 |
向阳路以东、纬二十路以南、大清河以西 |
36911 |
住宅 |
70 |
地上容积率1.5-1.8,地下容积率≤1.5 |
≤35% |
≥30% |
12992.67 |
10395 |
齐 2021-217号 |
向阳路以东、纬二十路以南、大清河以西 |
10758 |
教育 |
50 |
0.55-0.65 |
≥20% |
≥30% |
1785.83 |
1785.83 |
齐 2021-218号 |
向阳路以东、纬二十一路以北、大清河以西 |
36823 |
住宅 |
70 |
地上容积率1.5-1.8,地下容积率≤1.5 |
≤35% |
≥30% |
12961.70 |
10370 |
齐 2021-223号 |
旅游路以南、国道309以北 |
119106 |
商服 |
40 |
1.2-2.0 |
≤50% |
|
20557.70 |
16447 |
齐 2021-224号 |
纬十八路以南、阳光路以东 |
21194 |
商务金融 |
40 |
2.0-2.5 |
≤60% |
|
6014.86 |
4812 |
其他要求按规划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仅可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申请。
三、竞买方式
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dezhou.gov.cn),按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策法规——土地出让——《德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试行)》和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用户手册——《土地、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相关地块的竞买。
四、网上交易办理程序
1.竞买人办理诚信入库、CA数字认证证书手续;2.竞买人通过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3.竞买人提交网上竞买申请;4.经竞买人实名账户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5.竞买人网上报价及网上限时竞价;6.竞得人下载并持《成交确认书》等资料到齐河县自然资源局201室办理竞买人资格后审等手续。
五、竞买资料的取得
2021年11月6日至2021年12月6日,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或下载相关地块的出让文件。出让文件若有变更以出让前最后更改为准。
六、竞买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及保证金查询
2021年11月6日10时至2021年12月6日16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16时。经竞买人实名账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在保证金截至时间内进入系统进行保证金查询,保证金足额到账后打印资格确认书。
七、网上报价及限时竞价
网上挂牌报价开始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10时,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10时。
挂牌期限届满,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事项
1.凡有意参与齐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的竞买人,均需按《交易主体信息入库服务指南》、《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要求,先行办理诚信入库和CA数字证书手续。办理地点:德州市东风东路1666号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验证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厅)。
办理诚信入库咨询电话:0534-2223105
办理CA证书咨询电话:18505342483
技术支持电话:0534-2236863
保证金窗口电话:2236743
土地及产权交易科电话:2223108
2.竞得人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从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的《成交确认书》、《竞买申请书》、《竞买资格确认书》及《竞买须知》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到齐河县自然资源局201室进行资格后审。
3.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交易地块有疑问的,可向齐河县自然资源局201室进行咨询。
4.上述土地为现状出让,以竞买人实地踏勘为准。
5.上述土地不允许联合竞买。
6.土地竞得人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落实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
7.齐2021-207号、齐2021-209号、齐2021-210号、齐2021-211号、齐2021-213号、齐2021-218号、齐2021-224号等七宗土地须一同规划、一同报批,由竞得人一并竞买,单宗地竞买无效。出让条件设置如下:
(一)商服用地产业、自持要求
1、在齐2021-207号地块内规划建设与大清河景区协调统一的新中式风格的高端酒店;齐2021-210号地块、齐2021-213号地块内规划建设新中式风格的商业街;齐2021-224号地块内规划建设主楼高度不低于70米的商务写字楼。
2、齐2021-207号地块建成后需全部自持,齐2021-224号地块建成后自持不低于10%。
(二)居住用地配建要求
本次出让的居住用地沿大清河西侧以住宅为主,需集中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并移交政府相关部门。同时代建六班幼儿园不小于3000平方米。
齐2021-215号、齐2021-216号、齐2021-223号等三宗土地须一同规划、一同报批,由竞得人一并竞买,单宗地竞买无效。出让条件设置如下:
(一)商服用地产业、自持要求
1、在齐2021-223号地块内规划建设康养文化基地。
2、齐2021-223号地块建成后需自持不低于30%。
(二)居住用地配建要求
本次出让的居住用地沿大清河西侧以住宅为主,需集中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并移交政府相关部门,同时代建十二班幼儿园不小于5500平方米。
联 系 人:沈鹏
联系电话:17660801926
地 址:齐晏大街471号
齐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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