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武义县12月6日至12月16日挂牌出武义县莹乡路南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武土让告字〔2021〕53号
经武义县人民政府批准,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武义县新农商行北侧待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起始地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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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新农商行北侧待出让地块 |
武义县莹乡路南侧,温泉北路西侧 |
54562 |
商住用地、道路用地 |
40/70 |
22660 |
6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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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出让地块各项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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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建筑面积 (㎡) |
开工期限 |
竣工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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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 地块 |
1.3-2.2 |
≤50% |
≥25% |
≤70米 |
40467.7-68483.8 |
交地之日起 半年内 |
交地之日起 三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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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 地块 |
1.0-1.6 |
≤30% |
≥30% |
≤40米 |
21755-34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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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要求 |
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划拨)人防条件书〔2021〕03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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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地块具体各项规划指标和要求详见(武自2021)041号规划条件。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和本次报名前仍拖欠武义县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得人为自然人或竞得人的企业登记注册地不在武义的,须在成交后6个月内,在武义县内登记成立由竞得人或原公司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新公司(如联合竞买的,新公司的出资比例构成与竞得人在申请书中约定的出资比例构成必须一致),并进行税务和统计登记,接受本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出让人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办理新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新公司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出让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公告时间:2021年11月16日9:00至2021年12月6日9:00
七、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9:00至2021年12月14日16:00
八、挂牌时间: 2021年12月6日9:00至2021年12月16日9:00
九、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16:00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十、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地块仅出让土地使用权,如涉及开采矿产资源的,由当地政府公开处置。
2.该地块绿色建筑等级、装配式建筑建造、住宅全装修等建设要求按照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划拨)建设条件书》执行。
3.本次出让地块需在温泉北路和莹乡路交叉口位置配建广场、绿地,建成后无偿移交浙江武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配建范围详见示意图(示意图请在供下载文件中自行下载)。
4.该地块商业商务建筑面积自持比例不少于40%,自持不得分割。商务办公、商业区块最小分割单元及各项预售条件详见《投资建设协议》(请在供下载文件中自行下载)。
5.该地块竞得人需与浙江武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建设协议》(请在供下载文件中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开发建设。
十二、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交易中心(武义县北岭新区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B楼119室)
交易业务咨询电话:0579-87878318、87646893
规划业务咨询电话:15024387860
现场踏勘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13575921503
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