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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12月7日至12月17日挂牌出让洞头区元觉街道沙岗村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1-11-17

关键字:洞资规告字〔2021〕04号

 洞资规告字〔2021〕04号

 

经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联合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挂牌出让洞头状元岙南片区04-01a-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

(一)地块情况:洞头状元岙南片区04-01a-1地块,位于洞头区元觉街道沙岗村,总用地面积5995.74平方米(约9亩),1.3≤容积率≤1.35,计入容积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7794.46平方米≤04-01a-1地块≤8094.25平方米,建筑密度≤60%,绿地率≥5%,建筑高度不得超过24米。地块出让年限40年,土地用途为旅馆用地。地块经济技术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2021〕洞规设字13号。

本地块项目整体自持,不允许分割销售。该地块带参考设计方案总平图出让,地块受让人可在符合规划条件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对参考设计方案总平图进行优化,优化方案须经区政府同意。

(二)出让起始价900万元,竞买保证金180万元。

(三)土地开发程度:按现状出让(具体见出让须知)。

二、地块竞买者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在洞头区域内存在欠缴土地价款、闲置土地等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竞买),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

竞得人为自然人或登记注册地在洞头区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前,在洞头区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公司负责地块开发建设,新公司须由竞得人全额注资成立,并在洞头区境内开设银行基本户。出让合同直接与新公司签订。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政府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按特殊要求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挂牌须知等文件,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出让公告、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宗地信息、宗地现状、宗地条件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均无异议并完全接受,并对相关约定、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否则,不得参加挂牌。

七、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1年12月7日9时至2021年12月14日17时。

八、本次挂牌时间:2021年12月7日9时至2021年12月17日15时。

九、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17时。

十、联系电话:

0577-56727872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0577-63383908         (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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