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区12月7日至12月22日挂牌出让焦村镇陈村峰景组局部地块A-03等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黄山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
经黄山区人民政府批准,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2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使用 年期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黄自然挂2021-7号 |
焦村镇陈村峰景组局部地块A-03 |
20381.98 |
商业用地 |
按照《黄山区焦村镇陈村峰景组局部地块A-03规划设计条件(初步)》(黄自然规划设条【2021】11号)执行。 |
商业用地40年 |
1650 |
825 |
|||
黄自然挂2021-8号 |
焦村镇陈村峰景组局部地块A-04 |
16302.5 |
商业用地 |
按照《黄山区焦村镇陈村峰景组局部地块A-04规划设计条件(初步)》(黄自然规划设条【2021】12号)执行。 |
商业用地40年 |
1470 |
735 |
黄自然挂2021-7、8号地块增加幅度每次10万元或其整数倍,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竞得人通过竞价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须另行交纳土地登记费、契税、印花税和国家规定的其他税费。
三、竞买人范围及规定: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不接受联合竞买。黄自然挂2021-7号地块竞买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2020年末净资产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45%;黄自然挂2021-8号地块竞买人或竞买人控股公司为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年营业规模4亿元人民币以上。
但在黄山区境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一)已取得国有建设使用权,但未按法律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二)此前曾竞得土地至今仍违规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或至今仍拖欠土地成交款的。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见《挂牌出让文件》可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http://ggzy.huangshan.gov.cn/)下载。所有报名参与竞买本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须于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2月20日17时前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第2页《关于企业办理CA证书和证书延期的一次性告知书》,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 0559-2351030(工作日)。然后凭CA数字证书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提交报名资料。
五、本次竞买活动的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下午17时(申请人须在截止时间前将足额的保证金交入指定的账户,但不接受现金交付,具体账户详见挂牌出让公告附件),请竞买人尽早安排保证金转账工作,资金转出后及时将转账凭证上传系统,以便及时核实。
出让人对报名人在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网上审查。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地块竞买保证金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申请人须于2021年12月17日前到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翡翠西路北侧)提交书面报名材料进行资格预审。
六、出让地点设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黄山市民中心北侧昱东大厦西区1层)。挂牌出让起止时间: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22日上午10时止。报价时间:9时至11时30分和14时30分至17时(其中2021年12月22日的报价时间为上午9时30分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请竞买人务必在报名前与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咨询具体报名事宜(咨询电话:0559-2350071)。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该价格含土地收储、电力杆线迁移费用和相关技术性费用,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登记费、其它杆(管)线迁移费用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税费,契税、印花税、土地登记费、其它杆(管)线迁移费用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税费由土地竞得人另行缴纳。同时项目建设所需的进出道路、供水、供电、排污管道、通信线路及有线电视等所有市政配套设施均由土地竞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竞得人必须按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使用国有土地。
(四)根据《黄山区关于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黄自然挂2021-7号地块项目监管人为焦村镇政府,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5日内同监管人签订《监管协议》,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需保证:①该宗地投资额不低于1.2亿元;②该宗地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③该宗地亩均税收不低于4.8万元/年;④竞得人须自持不少于60%的计容总建筑面积,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不得销售、转让及抵押。土地竞得人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承担费用。竞得人须按照农水部门要求编制防洪评价报告,并承担费用。
(五)根据《黄山区关于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黄自然挂2021-8号地块项目监管人为焦村镇政府,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5日内同监管人签订《监管协议》,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需保证:①该宗地投资额不低于1.3亿元;②该宗地投资强度不低于 530万元/亩;③该宗地亩均税收不低于4.8万元/年;④竞得人须自持不少于60%的计容总建筑面积,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不得销售、转让及抵押。土地竞得人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承担费用。竞得人须按照农水部门要求编制防洪评价报告,并承担费用。
八、土地交付条件和时间: 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以土地利用现状交付竞得人。
九、动工及竣工期限:自土地交付之日起 6 个月内开工建设,项目的建设期限为开工之日起2年内。
十、联系方式
1、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山区翡翠西路北侧)
报名申请咨询联系人和电话:纪跃飞 0559-8580876
2、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系统操作咨询联系人和电话:鲍女士 0559-2350071
黄山市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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