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12月10日至12月20日挂牌出让黄河十五路以南等7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滨自然资规告字[2021]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滨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增价幅度(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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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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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B052 |
黄河十五路以南、东海一路以东 |
65583 |
住宅、商服(商服占比5%-10%) |
70 |
不大于1.8且不小于1.2 |
不大于20% |
不小于35% |
100 |
20685 |
20685 |
2021-B052地块:该地块按规划应配建4个班幼儿园,竞得者须在地块南部红线外与西侧相邻地块联合配建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滨城区教体局。另须严格按照《黄河十五路以南、东海一路以东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滨区建函字〔2021〕27号)要求,完成社区工作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换热站等公建配套设施的配建和移交,配建设施的具体位置和规模须在规划设计方案中予以明确。 |
||||||||||
2021-B058 |
黄河十五路以南、东海一路以东 |
67717 |
住宅、商服(商服占比4%-10%) |
70 |
大于1且不大于1.8 |
不大于20% |
不小于35% |
100 |
21358 |
21358 |
2021-B058地块:该地块按规划应配建5个班幼儿园,竞得者须在地块南部红线外与东侧相邻地块联合配建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滨城区教体局。另须严格按照《黄河十五路以南、东海一路以东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滨区建函字〔2021〕26号)要求,完成社区工作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换热站等公建配套设施的配建和移交,配建设施的具体位置和规模须在规划设计方案中予以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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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K079 |
黄河十四路以北、渤海十九路以西 |
99481 |
住宅、商服(商服建筑面积占比70%-75%) |
70 40 |
不小于1.5且不大于2.0 |
不大于35% |
不小于20% |
100 |
28134 |
5627 |
2021-K079地块:该地块须服务于渤海康养城项目开发,建设片区内康复等产业项目和智慧康养社区。按规划应配建不少于3个班幼儿园(用地面积1347-1592㎡),建成后无偿移交滨州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另须严格按照《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关于确定土地出让配建意见的复函》(滨开综执〔2021〕38号)要求,完成社区工作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换热站等公建配套设施的配建和移交,配建设施的具体位置和规模须在规划设计方案中予以明确。 |
||||||||||
2021-K080 |
清泉路以南、渤海二十一路以东 |
31299 |
住宅(含住宅服务设施用地 |
70 |
不小于1.2且不大于1.6 |
不大于28% |
不小于35% |
100 |
8047 |
1610 |
2021-K080地块:该地块按规划应配建不少于6个班幼儿园(用地面积4100-4845㎡),建成后无偿移交滨州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另须严格按照《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关于确定土地出让配建意见的复函》(滨开综执〔2021〕41号)要求,完成社区工作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换热站等公建配套设施的配建和移交,配建设施的具体位置和规模须在规划设计方案中予以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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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K081 |
长江九路以北、渤海二十一路以东 |
39019 |
住宅 |
70 |
不小于1.2且不大于1.6 |
不大于25% |
不小于35% |
100 |
9802 |
1961 |
2021-K081地块:该地块按规划应配建不少于86个学位的幼儿园,竞得者须按应配建规模出资418.39万元交于滨州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由其统筹解决幼儿入园问题。另须严格按照《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关于确定土地出让配建意见的复函》(滨开综执〔2021〕42号)要求,完成社区工作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换热站等公建配套设施的配建和移交,配建设施的具体位置和规模须在规划设计方案中予以明确。 |
||||||||||
2021-K103 |
长江五路以南、渤海二十二路以东 |
45198 |
住宅、商服(商服建筑面积占比60%-70%) |
70 40 |
不小于1.5且不大于2.0 |
住宅不大于25% 商服不大于45% |
住宅不小于35% 商服不小于20% |
100 |
10495 |
2099 |
2021-K103地块:该地块按规划应配建不少于37个学位的幼儿园,竞得者须按应配建规模出资180万元交于滨州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由其统筹解决幼儿入园问题。另须严格按照《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关于确定土地出让配建意见的复函》(滨开综执〔2021〕40号)要求,完成社区工作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换热站等公建配套设施的配建和移交,配建设施的具体位置和规模须在规划设计方案中予以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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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K104 |
长江六路以北、渤海二十二路以东 |
43334 |
住宅 、商服(商服建筑面积占比30%-40%) |
70 40 |
不小于1.5且不大于2.0 |
住宅不大于25% 商服不大于45% |
住宅不小于35% 商服不小于20% |
100 |
12424 |
2485 |
2021-K104地块:该地块按规划应配建不少于3个班幼儿园(用地面积1347-1592㎡),建成后无偿移交滨州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另须严格按照《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关于确定土地出让配建意见的复函》(滨开综执〔2021〕39号)要求,完成社区工作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换热站等公建配套设施的配建和移交,配建设施的具体位置和规模须在规划设计方案中予以明确。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及已购买滨州市区土地而未交清土地出让金或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的除外),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出让文件获取方式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登录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pt.bzggzyjy.cn/bzweb/)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出让文件。
四、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缴纳
本次公告所涉及地块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
竞买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A服务窗口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已办理过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登陆网上交易系统使用)。
竞买申请人须在2021年12月18日16时30分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16时30分。
五、网上挂牌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时间为:
2021-B052号地块:2021年12月10日8时30分至2021年12月20日10时10分。
2021-B058号地块:2021年12月10日8时30分至2021年12月20日10时15分。
2021-K079号地块:2021年12月10日8时30分至2021年12月20日10时20分。
2021-K080号地块:2021年12月10日8时30分至2021年12月20日10时25分。
2021-K081号地块:2021年12月10日8时30分至2021年12月20日10时30分。
2021-K103号地块:2021年12月10日8时30分至2021年12月20日10时35分。
2021-K104号地块:2021年12月10日8时30分至2021年12月20日10时40分。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入选人。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网上挂牌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确定为竞得人。
七、联系方式
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43-3186937 联系人: 孙女士
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43-3165508 联系人:杨女士
数字证书办理电话:0543-3165535 联系人:李女士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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