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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12月9日至12月20日挂牌出让兴惠路与枫岭街交叉口西南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1-11-19

关键字:丽土告字〔2021〕64号

 丽土告字〔2021〕64号

 

经丽水市人民政府批准,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20日,公开挂牌出让丽水南城七百秧A-07-2-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土地坐落:兴惠路与枫岭街交叉口西南侧(详见用地范围图)。

(二)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三)出让年限:公用设施用地50年。

二、主要规划指标和起始价

地块编号

土地面积(㎡)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丽水南城七百秧A-07-2-1地块

6669

0.95-1.10

≤30

  ≥20

581

291

土地及房产整体持有,不得分割转让。

注: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详见《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履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截至挂牌公告发布之日,在市区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除外。本次挂牌出让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六、申请人可于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7日, 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挂牌出让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报名及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系统显示为准。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挂牌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20日。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二)该幅地块的成交价款即为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出让价款(不含相关税费)。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否则视为违约,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三)土地契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成交价款的3%由受让人向税务部门缴纳。

(四)供地条件为用地现状。申请人应于申请竞买截止日前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情况。若申请人竞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需签订《竞买标的物现状确认书》。交地时间为竞得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之日起30日内。

九、联系方式

出让人: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0578-2600187、2990205

联系人:叶先生、金女士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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