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10〕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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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温 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组织实施公开挂牌出让温州市瓯海区仙岩工业园D11-2b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坐落位置、面积及用途: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为位于温州市瓯海区仙岩工业园,土地面积约为10420平方米(折合15.6300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位置和四至范围以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测绘的G2010-153号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地块规划容积率<2.7;规划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80米;绿地率≥30%;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28133平方米。
上述出让地块净用地面积以及道路、绿化带等公共用地面积以出让地籍图为准,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有关详细资料另行提供。
二、土地出让年限:出让年限为70年。
三、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四、挂牌出让地块起始价: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7900万元。起始价和竞得价已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但不包括单独计容积率指标的地下建筑和地下商品车库(位)的地价款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五、参加竞买对象:开发资质在二级(含)以上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竞买人如为温州市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竞得 后应当按规定在温州市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六、竞得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定及建设要求:
1、本次出让土地内,其套型建筑面积均应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
2、地块的地下空间首先要确保和满足人防等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需要。其中,非兼容的地下机动车位可由竞得人转让 或出租,并按规定另行缴纳土地出让金。商品地下机动车位土地出让金缴纳方式如下:⑴出让金单价(房产测绘建筑面积):175.26元/平方米;⑵缴纳时 间: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前;⑶计量依据:规划部门在办理规划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时审定的可出售车位面积;⑷超面积处理:竣工后实测建筑面积 超出规划部门审定指标的,按出让金单价标准补缴出让金。
3、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按温政办函〔2010〕151号文规定执行;项目竣工后实测建筑超出规划设计条件规定指标的,按温政办〔2010〕45号文规定执行。
七、报名登记日期及有关规定:参加竞买人应当在2010年 11月 26日至2010年 12 月 24 日下午5时向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土地交易窗口报名登记,领取挂牌出让有关资料。报名时,须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开发资质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递交由委托人签名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八、竞买人须缴纳保证金,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保证金为人民币1580万元整;保证金必须于2010年 12 月 24 日下午5时之前交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竞买人取得保证金缴纳票据后方可参加报价。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即转为定金,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 束后第二天(工作日)开始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由竞买人缴交,其他人不得代交。
九、挂牌出让时间:2010年12 月16 日至12月 28 日下午 3:00 。
十、挂牌出让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缴入保证金的银行帐户:
九、挂牌出让时间:2010年12 月16 日至12月 28 日下午 3:00 。
十、挂牌出让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缴入保证金的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账号: 120320600920105253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账号: 1203206009201052538
十二、联系方式:
土地交易处服务大厅窗口:0577-88151021 郑先生
土地交易处:0577-88151126 池女士
土地交易处:0577-88151126 池女士
瓯海经济开发区:13587870701 陈先生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wzzbtb.com
http//www.wzzbtb.com
2010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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