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12月19日至12月28日挂牌出让高港区刁铺街道扬等3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泰地储告〔2021〕21号
经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3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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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泰地储告〔2021〕21-1号 |
高港区刁铺街道扬子江路东侧、环溪路南侧约70米 |
47892 |
住宅/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
1 < 容积率 = 2.67 |
70 |
6940 |
34700 |
200 (万元) |
||
泰地储告〔2021〕21-2号 |
高港区刁铺街道许庄路北侧、观五路西侧 |
65029 |
住宅/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
1 < 容积率 = 1.998 |
70 |
8700 |
43500 |
2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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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地储告〔2021〕21-3号 |
高港区刁铺街道许庄路北侧、观五路东侧 |
63028 |
住宅/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
1 < 容积率 = 2.397 |
70 |
8820 |
44100 |
200 (万元)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其中:泰地储告〔2021〕21-1号地块实行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51900万元、泰地储告〔2021〕21-2号地块实行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65100万元、泰地储告〔2021〕21-3号地块实行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66100万元,当地块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如仍有其他竞买人继续竞买的,只能报最高限价,所有报最高限价的竞买人都必须参加现场摇号,通过现场摇号确定竞得人;竞得人的成交价即为最高限价;现场摇号时间及地点:2021年12月29日15:00,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作为〔2021〕21号三个地块的申请人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集团成员企业、下属控股子公司、母公司及母公司其他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分别报名竞买同一宗地块。 境外企业和个人,需符合住建部等六部委《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和《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建房﹝2015﹞22号)中规定的条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26日 至2021年12月18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tz.com/view/index)(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24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12月24日16时0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竞买申请人方可在网上交易系统实时进行报价,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
地块编号:泰地储告〔2021〕21-1号;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6日09时00分至2021年12月24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11月26日09时00分至2021年12月24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12月19日09时00分至2021年12月28日09时30分;
2、
地块编号:泰地储告〔2021〕21-2号;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6日09时00分至2021年12月24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11月26日09时00分至2021年12月24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12月19日09时00分至2021年12月28日10时30分;
3、
地块编号:泰地储告〔2021〕21-3号;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6日09时00分至2021年12月24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11月26日09时00分至2021年12月24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12月19日09时00分至2021年12月28日11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1.挂牌时间截止时,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受让人; 2.网上交易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制度,详见《竞买须知》; 3.泰地储告〔2021〕21-1号、21-2号、21-3号三个地块按现状出让,规划允许保留的建、构筑物,其资产转移等相关手续由竞得人和市政府指定部门(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23-86969500)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4.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特别提醒,因电子认证(CA)系统升级,各设区市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将于2020年9月15日不再支持江苏CA颁发的数字证书登录及交易,请持有江苏CA数字证书的用户尽快去相应证书办理点办理新的数字证书(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7.html),以免影响使用。原证书未过期用户携带原证书至国信CA证书办理点可享受免费换发服务。
未使用江苏CA的用户不受影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http://zwfw.taizhou.gov.cn/ggzy/
联系电话:0523-86965011、0523-86881388
联系人:沈女士、申女士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