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苍南县12月17日至12月28日挂牌出让苍南县凤阳畲族乡顶堡村北面山顶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苍资规告字[2021]23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函[2021]170号文件批准,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公开挂牌出让方式出让凤阳畲族乡民爆物品储存库建设工程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凤阳畲族乡民爆物品储存库建设工程项目地块 |
宗地 面积 |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666㎡,出让面积为6666㎡ |
宗地坐落 |
苍南县凤阳畲族乡顶堡村北面山顶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仓储用地50年 |
容积率 |
≤0.3 |
地上总建筑面积 |
≤1999.8㎡ |
绿地率 |
≥30% |
建筑高度 |
≤5米 |
||
建筑密度 |
≤25% |
保证金 |
77.6万元 |
||
起始价 |
388万元(不设底价) |
加价 幅度 |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
||
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2、该地块具体规划技术指标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订为准。 3、本地块为民爆物品储存库,竞得人须按《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地块竞买对象的资格要求:
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苍南县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行为的、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均不得申请参加)。本次出让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但不接受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
(二)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的新公司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买人如为苍南县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苍南县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竞买人如为苍南县注册的企业也可在苍南县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须当场签订《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六、本次地块挂牌时间:2021年12月17日9:00时至2021年12月30日9:00时。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7日9:00时至2021年12月28日17:00时。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17:00时(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八、本地块为民爆物品储存库,竞得人需已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在竞得该地块后三个月内自行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竞得人不得以无法取得《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为由,申请开竣工延期或者申请退地,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九、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凤阳畲族乡人民政府签订《凤阳畲族乡民爆物品储存库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协议书》,自《凤阳畲族乡民爆物品储存库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协议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凤阳畲族乡民爆物品储存库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协议书》与苍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款方式: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十、联系方式
(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一楼 )
联系电话:0577-68708510 0577-68708526
(二)、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联系电话:0577-68885669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