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微山县12月15日至12月24日挂牌出让微山县两城镇境内等6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微自资规告字〔2021〕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经微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微山县2021-34号、2021-35号、2021-36号、2021-37号、2021-38号、2021-3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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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规划指标 要 求 |
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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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面地价增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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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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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4号
|
微山县两城镇境内,东临东单村土地,南临西单村土地,西临西单村土地,北临微山县两城水泥厂土地。 |
5817 |
供应设施 |
50 |
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高度≤18米,其他详见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
227 |
12元/平方米及其倍数 |
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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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5号 |
微山县夏镇街道境内,东均微山县第二实验小学土地,南临薛河社区土地,西临微山湖大道、微山县弘兴房地产开发责任有限公司土地、薛河社区土地,北临薛河社区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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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38 |
商服 |
40 |
容积率≤2.0且≥1.8,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54米;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计容部分)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计容部分)5%,且不小于总建筑面积(计容部分)的3%;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4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深度不大于10米;按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及国家现行规范要求配建与住宅建筑面积规模相匹配的配套设施,包含文化、体育医疗、社区管理、党群服务、物业管理等设施。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设施,且不小于2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用房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其他详见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
13930 |
45元/平方米及其倍数 |
6965 |
|
住宅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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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6号 |
微山县夏镇街道境内,东临新河街谢桥村土地,南临微民巷,西临文化街,北临微山县烟草公司土地、城后路。
(拆迁安置项目) |
55511 |
商服 |
40 |
容积率≤2.6且≥2.0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2%,建筑高度≤60米;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计容部分)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计容部分)15%,且不小于总建筑面积(计容部分)的10%;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5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深度不大于10米;按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及国家现行规范要求配建与住宅建筑面积规模相匹配的配套设施,包含文化、体育医疗、社区管理、党群服务、物业管理等设施。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设施,且不小于2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用房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其他详见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
20082 |
42元/平方米及其倍数 |
10041 |
|
住宅 |
70 |
||||||||
2021-37号 |
微山县夏镇街道境内,东临新河街、谢桥社区土地、郑庆林土地,南临奎文路、微山县星汇饮食服务中心土地,西临文化街,北临微民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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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78 |
商服 |
40 |
容积率≤2.3且≥1.84,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60米;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计容部分)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计容部分)40%,且不小于总建筑面积(计容部分)的15%;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2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深度不大于10米;按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及国家现行规范要求配建与住宅建筑面积规模相匹配的配套设施,按居住街坊标准配置文化、体育医疗、社区管理、物业管理等设施。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设施,且不小于2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用房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其他详见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
11871 |
55元/平方米及其倍数 |
5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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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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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8号 |
微山县夏镇街道境内,东临小新河,南临微湖巷,西临新河街、国有储备用地,北临城后路、国有储备土地。 |
18017 |
商服 |
40 |
容积率≤2.0且≥1.6,建筑密度≤30%,绿地率≥32%,建筑高度≤54米;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计容部分)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计容部分)25%,且不小于总建筑面积(计容部分)的5%;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深度不大于10米;按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及国家现行规范要求配建与住宅建筑面积规模相匹配的配套设施,按居住街坊标准统筹配置两宗地内文化、体育医疗、社区管理、物业管理等设施。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设施,且不小于2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用房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其他详见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
7508 |
63元/平方米及其倍数 |
3754 |
|
住宅 |
70 |
||||||||
2021-39号 |
微山县夏镇街道境内,东临小新河,南临国有储备用地,西临新河街,北临微湖巷。 |
13452 |
商服 |
40 |
容积率≤2.0且≥1.6,建筑密度≤30%,绿地率≥32%,建筑高度≤54米;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计容部分)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计容部分)20%,且不小于总建筑面积(计容部分)的10%;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11000平方米,地下建筑深度不大于10米;按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及国家现行规范要求配建与住宅建筑面积规模相匹配的配套设施,按居住街坊标准统筹配置两宗地内文化、体育医疗、社区管理、物业管理等设施。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设施,且不小于2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用房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其他详见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
5599 |
62元/平方米及其倍数 |
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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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
70 |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即微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公告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14日。申请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http://218.59.158.87:8089/GTJY_JN),查询下载。申请人须详细查阅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宗地现状、宗地规划条件要求等相关信息后,按照网上交易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申请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2021年12月22日16时。
六、本次公告宗地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9时00分至2021年12月24日10时00分。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网上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可于本次公告之日起自行实地现场勘察出让地块。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的宗地,如竞买人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异议后十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解释。如无异议,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该宗地的现状全部接受。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本次出让的微山县2021-36号地块为拆迁安置项目。受让人要严格按照宗地规划条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建设。其他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变更公告。
(三)存在竞买须知所示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者隐瞒事实、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以及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的,按照出让成交价款的5%作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由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负责,在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竞买保证金由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监管,出让交易完成后5日内按规定划转。如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该中心联系。
(五)由于系统原因,本公告不能直接原文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中国土地市场网所示土地出让公告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 0537-8260976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 0537-8229156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0537-8229156
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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