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市11月23日拍卖出让东至韶山路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马国土出让告字[2021]第5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决定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建设用地面积(M2) |
规划用途 |
容积率 |
出让年限 |
出让起始价 |
土地竞买保证金 |
建设 工期 |
|
马土让2021-62号 |
花山区船墩路与秀山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地块 |
东至韶山路、南至富春江路、西至船墩路、北至秀山大道 |
80898.64 (约121.35亩) |
A地块:33153.98 |
商业用地 |
R≤4.5 |
商业:40年 |
60000万元 (约495.44万元/亩) |
30000万元 |
36个月 |
B地块:47744.66 |
商业用地 |
R≤0.7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应在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2、土地开发程度:地块范围内建筑物拆至地表,土方、垃圾等由受让人自行按规定处置。出让范围内杆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勘验后妥善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3、土地交付:《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
4、开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
5、总建筑面积(计容)的50%由竞得人自持经营,不得销售、转让。
6、竞得人及其股东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定金,收回土地。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2、竞买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竞买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竞买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出让过程公正性的,均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人须在报名同时提交书面承诺 ,书面承诺须明确:竞得土地后,如有上述情况的举报和投诉,无条件接受取消土地竞得资格。(竞买人须提供经工商部门盖章确认的最新公司章程以备核查)。
3、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不足三人转挂牌)。
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30日15时至2021年12月20日17时,到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窗口获取出让文件。
五、本次拍卖出让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保证金汇款帐号详见出让文件附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17时。
申请人可于2021年12月21日17时前,将报名资料扫描照片发送电子邮箱391558942@qq.com,竞买人应采用Jpg、Bmp、Gif等格式的图片文件上传,单个图片大小在4M以内,并应对上传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报名资料原件在交易现场提交。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在2021年12月2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竞买人。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
定于2021年12月23日10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拍卖厅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如本次出让公开方式转为挂牌,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22年1月4日17时,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22年1月4日17时。挂牌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10时至2022年1月6日16时,地点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
(二)本次出让采用电脑报价方式即竞买人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专用电脑报价终端登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公开出让报价系统”进行报价。
(三)意向竞买人可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咨询电脑报价系统的使用方法。
联系电话:0555-2373676(程先生、温女士) 0555-5200196(金女士)
查询网址:http://zrzyhgh.mas.gov.cn/ http://zbcg.mas.gov.cn/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