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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12月21日拍卖出让滨湖东单元TH-07-01-06A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1-12-01

关键字:湖新区自然资规告字(2021)52号

 湖新区自然资规告字(2021)52号

受湖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新区分局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湖新区2021-6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

编号

土地名称及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及

出让年限

出让

面积

(㎡)

综合容积率

(万元)

上限价格

(万元)

竞 买

保证 金 (万元)

最高投报政府

安置性

住房面积(㎡)

 

限 商 品 住房毛 坯 备 案 均价(元/㎡)

限产权车位备案均价( 万元/个)

履 行 合同 的定 金

湖新区2021-65号

滨湖东单元TH-07-01-06A、07A、08B、08E、09A地块(位于湖州南太湖新区位于滨湖东单元,东侧为望湖大道,南侧为长东路,西侧为登云路,北侧为滨湖大道。)

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娱乐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教育用地、城镇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含配套公建)、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娱乐用地、旅馆用地)、商务用地(商务金融用地)、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用地)]居住70年、商业40年、教育50年

179797

2.0-2.276

148600

169500

 

29720

50000

不高于

17800

不高于25

成交价的20%

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应当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须另行单独向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缴纳。

二、申请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 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在湖州市区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申请人应当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应当知晓湖州市区(吴兴区、南浔区、南太湖新区)房地产调控工作,出让地块实行房地联动机制,应当理性竞价,自行承担市场风险。

不符合前述条件的申请人,竞得(入选)资格无效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竞得入选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拍卖出让不设底价。

四、拍卖方式及时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申请人推荐使用谷歌,IE要用IE11登录交易系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上午09:00至2021年12月20日下午16:00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下午16:00。

拍卖时间:2021年12月21日上午10:00

拍卖时间和报名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五、《拍卖出让文件》领取方式: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详尽了解,申请人应当对本次出让地块进行实地踏勘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一经网上申请报名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六、地块有关要求:

1.建设需符合《湖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导则》要求及海绵城市有关规定,建筑需按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执行,超高层建筑绿色建筑水平不得低于三星级标准。

2.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各单体预制率或装配率达到相关要求的,奖励各单体正负零以上地面计容建筑面积的4%,房屋销售、登记时,根据现行房屋测绘规定执行。

3.宗地住宅部分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10%,商业及公建部分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7%配建人防地下室,防护等级为甲类核六级常六级,战时功能为二等人员掩蔽所;依据人防专项规划,4宗地人防地下室集中建设于滨湖东单元TH-07-01-08号地块中,不足部分人防面积缴纳易地建设费。

4.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要求和住宅小区统筹规划、统一设计、同步施工,具体竞得人须在取得土地后和湖州市公安局对接。

5.配建社区用房(水电独立),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给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单位。

6.配建12班幼儿园一所(水电独立),占地面积不少于6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10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无移交属地教育主管部门。

7.配建二处一类公厕(水电独立),建筑面积均不小于12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环卫部门。

8.配建公交首末站一座,占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的公交企业进行运营。

9.配建代征绿化17073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单位。

10.该宗地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太湖新区管委会签订《品质监管协议》。

11.商业、商务整体自持比例不小于40%,须自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自持不少于五年,不可分割。五年后方可分割、登记销售。商业、商务(除底商外),最小分割面积为120㎡。

12.按照“先商业、后住宅”原则,先行对商务、商业项目进行开发建设,在地标建筑、商务、商业未开发建设前,不得进行住宅项目的预售。为保证项目商业以及商务楼宇成功运营,竞得人须在签订《品质监管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1000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或等额保函。在地标建筑主体结顶完成后,无息退还或释放2000万元人民币;在地标建筑所有外立面装饰完成后,无息退还或释放2000万元人民币;在地标建筑竣工备案后,无息退还或释放4000万元人民币;在项目整体商业物业开业率达到80%以上、商务办公入驻率达到70%以上标准后,无息退还或释放2000万人民币。

13.项目自取得土地之日起,商务建筑(含地标建筑)38个月内完成外立面装饰,地标建筑46个月内完成竣工备案。

14.本地块“限房价+限地价+竞配建”,设定上限价格169500万元,当地块拍卖价格未到上限价格时,实行自由竞价,竞买人每次报价应高于当前最高报价,竞买人可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进行多次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竞买人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投报政府安置性住房面积(即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中的投报配套用房面积,下同)的程序,每次竞报面积增幅为10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的整数倍,最高竞报面积为50000平方米,并以竞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入选人,首个竞报最高政府安置性住房面积的竞买人直接确定为竞得入选人。

15.为落实房地产调控,采用房价、地价联动组合出让方式。限房价:本宗地所建商品住房毛坯备案均价不高于17800元/平方米;产权车位备案均价不高于25万元/个。

16.竞报政府安置性住房的,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给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指定单位,竞得入选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使用权让合同》前与南太湖新区建设发展局另行签订《政府安置性住房建设移交监管协议》。

七、特别提示:申请人须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联系方式:

1.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曹女士0572-2121019

2.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发展局

杨先生0572-2285972

3.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长东片区建设指挥部

签订《品质监管协议》朱小强 18457298800

4.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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