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五河县12月23日至1月6日挂牌出让城南新区彩虹大道以东等2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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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自然规出让告〔2021〕8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五河县人民政府批准,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WH2021―33号等3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位置 |
用地 性质 |
出让 年限 |
土地面积 (�O) |
建 筑 容积率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规划设计 条件编号 |
WH2021-33号 |
新集镇新台居五蚌路北侧 |
工业用地 |
50年 |
34764 |
≥1.0 |
324 |
324 |
5 |
五自然规条2020-38号 |
WH2021-40号 |
城南新区彩虹大道以东,兴淮路以北,浮山路以西 |
商住用地 |
40年70年 |
42032 |
≤1.8 |
7300 |
1500 |
50 |
五自然规条2021-43号 |
WH2021-41号 |
城南新区彩虹大道以东,兴淮路以北,浮山路以西 |
商住用地 |
40年70年 |
48044 |
≤1.8 |
8300 |
1700 |
50 |
五自然规条2021-44号 |
二、本次出让地块实行有底价出让,不达底价不成交。
三、WH2021―33号竞买人应提供由新集镇出具的拟投资项目满足项目投资标准要求的证明文件。WH2021―40号和WH2021―41号土地要求一次性整体摘牌,加价幅度100万元。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蚌政办〔2021〕5号)文件要求:新建开发建筑项目装配式建筑面积按蚌政办〔2021〕5号文件执行。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文件精神,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报名:1.因企业原因在我县境内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2.开发建设企业在我县境内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3.在我县范围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记录的。
五、本次宗地挂牌受理报价定于2021年12月23日8时―2022年1月6日16时30分在五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城市规划馆三楼)举行。若宗地报名人数达2家以上(含2家),由挂牌直接转为拍卖,拍卖会议时间另行确定。
六、有意者请于2022年1月4日16时30分前携带竞买申请书等材料到五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城市规划馆三楼)提交书面申请,领取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4日16时30分(竞买保证金必须打入一家银行账户)。
七、咨询报名地点设在五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城市规划馆三楼);联系人:程鹏,张家奎;联系电话:0552―5032043。
八、本次公开出让工作由五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负责。
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五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 www.wuhe.gov.cn)
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