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凤阳县12月27日拍卖出让凤宁大道西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凤自然资规告字〔2021〕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凤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具体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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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高度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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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33 |
凤宁大道西侧、纬一路南侧 |
65903 (约98.85亩) |
居住 (兼容商业,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 |
1.0-2.0 |
54米 |
≤30% |
≥35% |
70年 |
14000 |
14000 |
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21年12月24日前到凤阳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二、竞买人资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在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失信行为且尚在惩戒期内的除外),竞买人须单独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2.竞买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和房建总承包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和房建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可同属于一家集团公司或母公司);3.报名时需提供单个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17万平方米的房建业绩或安置房回购业绩。
竞买人竞得宗地后,必须在凤阳县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竞买人承担连带责任,施工企业需与凤阳本地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申请人需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特别说明:1、本宗地采用“土地带方案出让,限房价竞地价,企业开发建设,政府回购安置”方式出让,竞得人需严格按照《钟离苑安置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施工图建设,所建房屋由凤阳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整体回购,不得对外销售。本项目所建造的建筑(住宅部分)水平方向受力构件须采用预制混凝土装配方式建造,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由竞得人对原施工图进行优化并经原设计单位认可且图审合格,建设标准应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技术规范》。2、房屋回购价:回购单价分为地下部分回购单价和地上部分回购单价,地上部分是指地上计容建筑部分,回购单价为4330.95元/平方米,地上计容面积约为131806.8平方米;地下部分是指地下室工程(不含人防),回购单价为3800元/平方米,地下部分非人防面积约35164.8平方米;地下人防部分和不计容建筑部分无偿代建并随安置房项目一并移交。具体回购总金额以凤阳县土地房屋测绘部门实际测绘面积乘以回购单价为准。3、回购付款方式与期限:(1)全部住宅建筑达到±0时(含地库),支付回购总价款的30%;(2)全部住宅建筑主体验收合格后,支付回购总价款的30%;(3)项目通过综合验收备案和城建档案验收并整体交付后支付回购总价款的30%;(4)安置户具备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条件且办证资料全部移交后支付余款(扣除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按回购总价的3%计算。质保期满退还保证金时,需预留500万元作为配合网签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的保证金)。4、回购合同签订及资料交接:竞得人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成交后10日内与凤阳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回购合同(回购合同样本见出让文件)。土地成交后5日内由县重点工程服务中心将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等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竞得人。
四、付款方式: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成交公示结束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竞得人需按成交价款的3%缴纳契税,支付拍卖机构佣金(佣金支付标准详见出让文件)。
五、土地交付:土地出让金缴齐后30日内交付土地。
六、移交的净地条件:宗地内地形高程、所有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沟渠等以及宗地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成交时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迁移(或改线)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等,由竞得人自行处理,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七、开竣工期限:交付宗地后2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28个月内竣工。
八、出让方式:
1、拍卖出让。至2021年12月24日申请报名截止,竞买人需达到三人以上(含三人)。申请人可到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下午16时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1年12月24日下午17时前确认竞买申请人是否具备竞买资格。
拍卖时间:2021年12月27日上午10时。
拍卖地点: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拍卖方式:拍卖方式为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低于保留价不成交。
2、挂牌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2021年12月24日16时申请报名截止,申请竞买人不足三家的,将采用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地,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设有保留价,不达保留价不成交。
挂牌竞价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9时至2022年1月6日17时。
挂牌申请报名和保证金交纳时间:2022年1月4日16时前。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是否具备申请条件,在2022年1月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挂牌竞价地点: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50)6367811 孙远虎
凤阳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0550)6711428 刘欣然;(0550) 6721932 李凯
十、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建行凤阳县支行
账号:3400173750805300495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凤阳县支行
账户:12230001040014201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凤阳县支行
账号:1313072129300095566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账号:187210623578
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5日